第六章 雪后城头草色新(第38/58页)
5、过朝廷
1901年9月7日,中华帝国代表李鸿章、庆亲王与德、奥、比、西、美、法、英、义、日、荷、俄11国代表正式签订“最后议定书”,即中国近代史上的《辛丑各国和约》,简称《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除了正约之外,还有19个附件,主要内容为:中国赔款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抵押;将东交民巷划为使馆区,界内由各国驻兵管理,禁止中国人居住;拆毁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的各炮台,外国军队驻扎北京和从北京至山海关沿线的12处要地;惩办祸首诸臣;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参加“与各国仇视”的各种组织,违旨处死,各省官员对辖境内发生的“伤害各国人民”的事件,必须立刻镇压,否则即行革职,永不任用;外国人“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科举考试三年;按照外国人的意愿修改通商行船条例;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这是一个世界历史上罕见的不平等条约,其侵略性和掠夺性达到空前骇人听闻的程度。《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完全形成。
《辛丑条约》中最要害的条款是外国人有权在中国领土上驻军和帝国要支付的巨额赔偿。这是无论按照什么样的国际惯例都寻找不出根据的强盗式的条款。外国在中华帝国的国土上堂而皇之地驻扎军队,这使中华帝国的门户尽失,使这个有着漫长边境的国家被剥夺了所有的“国防安全”,甚至不再有国家“领土完整”这一概念。仅此两款,就足以让任何一个主权国完全处在被奴役和宰割的境况之下。《辛丑条约》给中国带来的屈辱和伤害以及随后帝国主义对中国的进一步侵略瓜分,给中华民族造成了深重的灾难。
即使当时的满人也预感到了:“此纸上条文,又为将来无数困难问题发生之源。”(荣禄致许应骙书:《庚子拳变始末记》,载《清代野史》卷一,巴蜀书社1998年9月第一版,第190页。)
近百年后,曾经有一个中国孩子在课堂上向正在讲解1937年“卢沟桥事变”的老师提出一个问题:日本军队和中国军队的战争为什么会爆发在宛平城?年轻的老师一时语塞,他似乎从来没有把这个问题当做一个问题来考虑过——即使是孩子也知道任何战争爆发的合理地点应该是边境线,而卢沟桥实实在在是北京附近的一个中国的月亮映在中国的河水中、月光涂满桥边的中国垂柳的地方——1937年日本军队出现在北京近郊宛平县从而挑起后来持续八年之久的侵华战争,正是因为1901年的《辛丑条约》规定的“外国人有权在北京驻军以保护使馆”的这一条款。
《辛丑条约》签订后,各国陆续从北京撤军。但是,一直声称自己的领土大得用不完的俄国人却没有从帝国的东北撤军。对俄国人的行径,怀有同样野心的日本人十分愤怒。终于,日俄战争全面爆发,其战场竟然是在中国的东北。令人不解的是,两个异国在自己的国土上为瓜分自己国土而进行的战争,大清帝国朝廷竟然宣布自己“保持中立”——如同两个强盗在张三家里因为谁有权利对这个家实施抢劫的问题打架,而张三躲在一边声明自己和这场斗殴无关。这个庞大帝国的精神已经完全被屈辱而悲伤的往事折磨严重畸形了,这种精神的畸形导致了类似1900年不足两万的各国联军轻易打垮了数十万帝国军队的历史事实一再在这块国土上重演:“卢沟桥事变”之时,当时日军在整个华北的兵力不超过9000人,而仅仅在同一地区的中国军队宋哲元部的兵力就在10万以上。而此前的“九一八”事变发生时,在中国东北的日本驻军总数仅为两万,而仅张学良的东北军的兵力就有19万之众。可战斗的结局人所共知:日军第二天占领沈阳,一个星期占领辽宁、吉林,四个月后占领整个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