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关于居住在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状及对其可能拥有的未来的思考[1](第37/47页)
美国银行与它的敌人之间的斗争不过是美国各州与中央政权之间、民族独立精神与等级服从精神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斗争中的一次偶然事件。我不认为美国银行的敌人与那些在另一些问题上攻击中央政府的人一样;但我要说前者对美国银行的攻击,与后者对联邦政府的抵制,都是同一种本能所导致的结果,而前者的敌人众多正是后者不断衰弱的不幸象征。
但是,联邦[170]从未在著名的关税问题上表现得那样软弱无力。[171]
法国革命战争和1812年的战争,切断了美国与欧洲之间的自由往来,促使联邦北方的制造业崛起。当和平重新开放了欧洲产品运往新大陆的道路时,美国人认为应当建立关税制度,其既能保护刚刚发展起来的制造业,又能偿还战争期间产生的债款。
南方各州[172]没有可供促进的制造业,它们只有农业,因此不久之后就不满于这项措施。
我不是想在这儿考察他们的不满是出于想象还是有根有据,我只是想阐述这个事实。
早在1820年,南卡罗来纳州就在致国会的一份请愿书中声称关税法是违宪的、压迫的和不公正的。随后,佐治亚州、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阿拉巴马州和密西西比州也相继对这项法案提出不同程度的强烈抗议。
国会没有理会这些怨言,在1824年和1828年再次提高关税税率,并再次认可这一原则。
随后,南方产生了或者应当说是恢复了一种被称为拒绝执行联邦法令的著名主张。[173]
我在探讨联邦宪法的时候已经指出,联邦宪法的目的不是建立一个联盟,而是建立一个全国性政府。美国人在他们的宪法所预见的情况下形成一个单一的民族。在这些情况下,它才能够像所有立宪国家那样,通过多数来表达国家的意志。一旦多数表达了自身的意见,少数就只有服从的义务。
这样的法律学说符合宪法的规定和宪法制定者们的公认意图。
相反,南方的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声称美国人联合起来不是为了融为同一个民族,而是想要形成一个由独立州组成的联盟;因而,每个州即使不在行动上,至少也要在原则上保持完整的主权,并有权力解释国会颁布的法令,有权在本州范围内停止执行那些在它看来似乎违背宪法或者违背公正原则的国会法令。
拒绝执行联邦法令的整个主张可用南方的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公认领袖卡尔霍恩先生于1833年在美国参议院发表的一句话进行概括:
“宪法是一项契约,各州均以主权者的身份参与其中;一旦缔约各方对契约的解释产生分歧,每一方有权自行判断[保留权力的范围]。”[174]
显然,这种主张在原则上破坏了联邦的纽带,事实上,其使美国人依据1789年宪法而摆脱的无政府状态再次出现在美国人中。
当南卡罗来纳州发现国会对它的控诉不予理睬之后,便威胁国会将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主张应用到联邦关税法令上。国会坚持自己的制度,最终一场风暴终于爆发。
1832年,南卡罗来纳州的人民[175]成立了一个国家[州]大会,以商讨他们最终不得不采用的非常措施;同年11月24日,这个大会以法令的形式颁布了一项规定联邦关税法令无效的法律,并反对征收该法规定的款项,拒绝接受可向联邦法院提起的诉讼。[176]这项法令于次年2月正式生效,并且它指出如果国会在此期间修改关税法,那么南卡罗来纳州同意不再对其他制度造成威胁。随后,南卡罗来纳州又以含糊不明的方式说它愿意将问题交由联邦的所有州组成的特殊议会处理。
在等待国会答复期间,南卡罗来纳州武装了民兵,并准备好迎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