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关于居住在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状及对其可能拥有的未来的思考[1](第22/47页)

我承认当我考察南方诸州时,我发现居住在这些地区的白人种族面前只有两条道路可走:不是解放奴隶并与他们合为一体,就是与他们保持分离,并尽可能地保持他们的奴隶身份。[103]在我看来,折中办法很快会导致最危险的内战,也许会因此而摧毁其中一个种族。

南方的美国人就是从这个角度来正视这个问题的,并且他们据此采取行动。他们既不想与黑人相互混合,又不想让黑人获得自由。

这并不是说南方的所有居民将奴隶视为奴隶主发财致富的必要手段;关于这一点,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同意北方人的观点,欣然认可北方人所说的奴役是一种罪恶;但他们认为,为了生活,这种罪责必须继续存在。

随着教育在南方的普及,这一地区的居民认识到奴隶制度对奴隶主有害,而且这种教育也更加清晰地向他们表明他们在那时几乎不可能废除奴隶制度。一种奇异的对比继而产生。随着奴隶制的有效性越来越受到质疑,它在法律上却日益得到加强;当奴隶制的原则在北方逐渐被废除,而在南方,同样的原则却造成了越来越严酷的后果。

直至今日,南方各州与奴隶相关的立法呈现出一种闻所未闻的残酷性,它简直是对人类法律的一种严重滥用。只要读一下南方各州的立法就足以判断居住在那里的两个种族所处的敌对立场。

这并不是说联邦这部分的美国人仅仅增强了奴役的残酷性;相反,他们改善了奴隶的物质条件。古代人只知道用锁链和死亡来维持奴隶制度,而联邦南方的美国人找到了一些更聪明的能够长久维持他们的权力的方法。如果我可以以这种方式来表达我的观点,他们使专制和暴力精神化。在古代,奴隶主想方设法防止奴隶打破他们的枷锁;而在现代,奴隶主致力于防止奴隶产生这样的想法。

古代人用铁链束缚奴隶的身体,但让他们的思想保持自由,并允许他们学习知识。在这一点上,奴隶主言行一致;因此,奴隶受奴役的期限不是固定不变的,奴隶随时都有可能获得自由并与他们的主人处于同等地位。

联邦南方的美国人从不认为黑人能够与他们混为一体,并采取严厉处罚措施禁止奴隶学习读书写字。[104]他们不想把奴隶提升到与自己相当的水平,而尽可能使奴隶处于野蛮状态。[105]

在所有的时代,奴隶都憧憬自由,以便软化奴隶制度的严酷性。

南方的美国人非常清楚,只要获得自由的奴隶没有被他们的主人同化,那么解放奴隶的运动往往会带来危险。给予一个人以自由,但同时使其处于苦难和屈辱之中,这难道不是为奴隶造反提供了一个未来的领袖吗?此外,早就有人注意到,自由黑人的出现会在那些尚未获得自由的奴隶的灵魂深处埋下隐隐的不安,使权利的思想像一束微光那样照进他们的心田。在大多数情况下,南方的美国人将奴隶主想要解放自己的奴隶的权利都剥夺了。[106]

我曾经在美联邦南方[107]遇见一个老人,他曾经同他的一个黑人女奴拥有不合法的婚姻关系。他与这名女奴生了几个孩子,这些孩子一出世就成为他们的父亲的奴隶。这位老人多次想把自己的权利传给他的孩子,至少让他们获得自由,但多年以来,他仍未能克服立法机构为解救黑奴所设定的障碍。在这期间,他已是年华垂暮,行将就木。当时,他向我讲述了他的几个儿子是如何被人从一个市场拖到另一个市场,如何离开父亲的庇护被送到陌生人的鞭笞之下。这些可怕的场景使他那已经衰竭的想象力再次活跃起来。我看见他在绝望之中受到痛苦的折磨,而我也意识到大自然会抚平法律给它造成的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