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在美国有助于维护民主制度的主要原因[1](第14/31页)

美国人的思想缺乏一般观念,它不追求理论上的发现。在那里,政治本身和工业也不在这方面引导它。

在美国,新的法律不断产生,但仍没有尝试找出法律的基本原则的大文豪。

美国人有法学专家和法律评论家,但他们没有描写政治事件的作家;他们给世界提供的是范例,而不是经验教训。[56]

在机械技术方面也是如此。

在美国,欧洲的发明创造得到了充分利用,而获得进一步完善之后,这些发明不可思议地适应国家的需求。那里的人是勤奋刻苦的,但他们不培养工业科学。你在那里能够找到很多优秀的工人,但找到的发明家为数不多。富尔顿[57]在长期向外国人兜售他的天赋之后,才得以将自己的天赋贡献于祖国。[因此,在美国,你找不到就像在同一时期(在欧洲)迸发出思想火光的伟大的知识分子集中的中心。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应当感谢上苍。对于整个世界的命运,美国已经占据了极大的分量,也许它唯一缺乏的就是能够在瞬间推翻所有欧洲旧社会的大作家。][58]

因此,无论是谁想要判断英裔美国人的知识水平,都应当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来研究这个问题。如果他仅考察学者,那么他会因为学者之少而感到震惊;而如果他以无知之人为研究对象,那么他似乎会觉得美国人民是世界上文化程度最高的民族。

我在其他地方曾经说过;美国民族的知识水平处于最高者和最低者之间。

[将美国与其他任何地方相比,你会发现美国的大地主较少,而地主较多;大富豪较少,而生活殷实的人较多。所有思想服从于同样的法律。那里的科学天才和文学天才相当罕见,虽然你不能在那里找到大文豪,但是人人都知道如何写作。似乎所有人的思想状态都是均质化的。]

在新英格兰,每个公民都掌握了人类知识的基本概念。此外,他学到了他的宗教的教条和论据,他被传授了他的国家的历史和统治国家的宪法的基本要点。在康涅狄格州和马萨诸塞州,很少会碰到一个对这些事情不甚了解的人,而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的人在某种程度上算得上是一个奇人。[59]

当我将希腊和罗马的共和制度与美国的共和制度进行对比时,当我用前者的手抄本藏书和无知民众与后者的无数报刊和美国共和政体中的有识之士进行对比时,随后,当我回顾我为了根据两千年前的经验来判断后者并预测今后将要发生的一切而仍在进行的一切努力时,我真想烧掉我的书[60],以便用全新的观点来考察这种全新的社会状态。

但是,你不能将我所说的关于新英格兰的一切不加区分地扩及整个联邦。当你越往南或越往西,人们的知识水平就越低。在临近墨西哥湾的各个州中,也像我们欧洲这样,存在一些尚未掌握任何人类知识的人;但是,若你想在美国找到一个全由无知之人居住的区域,那必定是徒劳。其理由很简单:欧洲各国是走出愚昧和野蛮,进而走向文明和开化。他们的进展是不平衡的;有的一路小跑,有的只是行走;还有的在路途中停下脚步,甚至在沿途中睡起大觉。

在美国,情况截然不同。

英裔美国人到达这片土地时已经完全开化,他们的子孙后代不断繁衍;他们无须从头学起,对他们来说,只要不忘记原来的东西就足够了。现在,这些美国人的子孙每年都迁往荒野定居,随着他们的迁居,他们带去了其已经掌握的知识以及对学习的尊重。教育使他们了解知识的作用,并能使他们把这些知识传递给子孙后代。因此,美国的社会没有孩提时期,它在建立时就已经成年。

美国人从不使用农民一词。他们之所以不采用这个词语,是因为他们没有这样一种概念;混沌时期的无知、田野的单调、乡村的粗野都不存在于他们的印象之中,而且他们对早期文明的德行、恶习、粗俗习惯和无知天性全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