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在探讨联邦政府之前有必要研究各州的过去[1](第5/36页)

在欧洲,统治者本人通常就缺乏城镇精神;因为人人都承认城镇精神是维持安定的公共秩序的一大要素,但他们不知道如何培养它。他们害怕城镇变得强大和独立之后,社会权力将被划分,从而使国家处于无政府状态。然而,夺走城镇的权力和独立,你将只能在那儿找到顺民,而无法找到公民。

此外,还要注意一个重要的事实。新英格兰的城镇建设得如此之好,它既能吸引人们的强烈关注,与此同时,它又不会强烈到致使他们产生贪念。

郡县的官员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而且他们的权力是有限的。州本身仅具有次要地位,它的存在是无关紧要的。很少有人为了当州官而愿意离开他们的利益中心且打乱他们的生活节奏。

虽然联邦政府将权力与荣耀赋予管理者,但能够改变其命运的人少之又少。总统是在达到一定年龄之后才能够获得的最高职位。某些人获得联邦政府的其他高级官员职位,这通常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而且他们在任职之前已在其他领域做出一定成绩。[28]这些高级官员的伟大抱负不会让他们把终身为官视为不变的目标。[联邦是一种近乎理想的模式,其无法作为人类思维的代表][29]城镇,作为日常生活关系的中心,才是获得尊敬的欲望、获得实际利益的需求、获得权力和关注的爱好所集中之处。当这些通常给社会造成困扰的情感作用于家庭炉灶旁,即作用于家庭内部时,它们的特性就会发生改变。

我可以这样说,在美国的城镇中,人们以巧妙的方式分散权力,以便吸引更多人参与公共事务。且不说选民们时不时地执行政府行为,各种各样的官职,各种不同的行政官员,全都在他们的权力范围内代表强有力的城镇自治体,并以城镇自治体的名义采取行动!因此,大多数人利用城镇权力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并且出于自身原因而对城镇政权感兴趣!

即便美国制度将政府权力同时划分给这么多公民,它也不害怕增加城镇职责。在美国,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对祖国的热爱是一种根据习惯产生的宗教崇拜。

按照这种方式,城镇生活时时刻刻都使人感到其与自身密切相关;它每天都通过履行一项职责或是行使一项权利而得以实现。这种政治生活使社会产生了一种持续不断而又不致扰乱社会秩序的稳步运动。[30]

美国人喜爱城镇的原因与山区居民热爱其祖国的原因相似。他们察觉到本土具有一种显著的特征,它具有一种比其他地方更出众的特征。

一般来说,新英格兰城镇是一种幸福的存在。城镇的体制也是根据居民的爱好而做出的选择。在生活安定和物质充裕的美国,城镇的骚乱极其少见。城镇利益的管理也非常容易。此外,人们从很久以前就开始接受政治教育,或者更确切地说当他们到达这片被他们占领的土地时,他们就已经接受了政治教育。在新英格兰,等级区分甚至不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之中;因此,在城镇中没有一部分人总想压迫另一部分人的现象和不公正的现象,其仅对孤立的个体进行惩治,这种惩治也会在征得全体居民的同意之后给予撤销。即便城镇体制存在某些缺点,当然指明这些缺点是非常容易的,它们也不是显而易见的观点,因为这一体制实际上来源于被治理者。无论城镇政府运行得是好还是坏,它能够运行就已足够,因为它得到了一种源自父辈的自豪感的保护。此外,对美国人而言,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与这种自豪感相比较。虽然英国曾经统治全体殖民地,但是人们却一直管理着城镇事务。因此,城镇中的人民主权不仅是一种长期存在的条件,而且是一种最原始的条件。

新英格兰的居民喜爱他们的城镇,因为它是强大而独立的;他们关注自己的城镇,因为他们参与城镇的管理;他们热爱自己的城镇,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命运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他们将自己的野心和未来置于城镇之中;他们参与城镇生活中的每一个事件;在这个他们可以进入的有限范围之内,他们尝试用自己的双手管理社会。他们开始习惯于这种自由赖以实现的组织形式,如若没有这种组织形式,自由只有靠革命才能实现。这种组织形式被灌输到他们的城镇精神之中,他们养成了遵守秩序的习惯,理解了权力和谐的优点,并最终对他们的义务的本质和权利的范畴产生了明确而切合实际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