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琵琶国手与瞎子宰相(第3/7页)
诡异的祖珽与诡异的北齐时代相得益彰。
在北齐,非贵族后代或军功不可能做官,祖珽的父亲就是孝文帝时代做《悲彭城》诗的祖莹,“悲彭城,楚歌四面起。尸积石梁亭,血流睢水里。”祖珽的诗继承父亲的慷慨激昂,写过一首《望海》:“登高临巨壑,不知千万里。云岛相接连,风潮无极已。时看远鸿度,乍见惊鸥起。无待送将归,自然伤客子。”北朝诗人本就不多,祖氏父子各领一时风骚。
祖珽放荡不羁,有一句名言:“丈夫一生不负身。”大丈夫的一生亏什么都可以,就不能亏待身体,吃好喝好玩好。
遥想当年春衫薄。祖珽和许多贵族子弟一样渡过自己风花雪月的青年时代。当时魏国青年名俊陈元康、穆子容等人经常去祖珽家参加聚会,来时必须带女朋友作陪。祖珽做东,拿出钱财让女人们赌博玩,一掷千金,出手豪爽。一行人等出入娼家,弹琵琶,跳舞,醉生梦死。玩到尽兴处,众人睡到一处,其中甚至有已为人妻的公主女儿,挨个与男人们上床。
祖珽的钱从何而来?自然少不了贪污,不贪污如何生财。辛辛苦苦挣的钱舍不得挥霍。贪污这东西,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祖珽做参军的时候管理粮食,油水很大,经常偷着拉几车粮食外卖。有一次让人逮住,高欢亲自审问,祖珽拒不承认,一股脑把责任推给同伙。高欢似乎被伶牙俐齿的祖珽蒙住,当庭释放。
此事不难理解,像高欢这种骗人起家的奸雄,恐怕想瞒过他的眼睛不容易。高欢曾经口述过三十六件事,说完后就走了。临行前告诉祖珽,把我说过的事情写成奏章。奏章写好,高欢回来过目,一件事也没有遗漏。你能做到吗?反正我做不到。高欢喜欢祖珽,岂能因为几车粮食毁掉一个人才。
祖珽得便宜卖乖,庭审出门后对人说:“我们丞相判案英明,不过这件事真是我做的。”祖珽不顾惜自己的名声,脸皮厚得很。他还有一项生财之道,那就是做小偷。
胶州刺史司马世云请客,祖珽在列,酒足饭饱正待散席,上菜服务生突然发现少了两面铜碟,急忙汇报给主人。司马世云怪罪仆人,仆人们坚决说没有拿。按说少了就少了,不想司马世云是个吝啬鬼。既然下人没有拿,肯定在座的客人拿了。吃我的喝我的,临走拿我的。司马世云站起身,拱拱手:“对不住大家,搜身。”
搜来搜去,从祖珽怀里搜出来。在座的客人都替祖珽脸红,这么大的才子,好说歹说也是朝廷官员,干这种丢人现眼的事儿。祖珽面不改色心不跳,晃晃悠悠拔腿走人。
又有一回,高欢请客,年头月尽大家在一起乐乐,会会餐。众人吃饱喝得,该告辞啦。高欢觉得同僚们难得一聚,先别走,喝喝茶聊聊天。这当口,服务生上前汇报,少了一只金叵罗,就是金杯。
高欢没当回事儿,少就少了吧。御史中尉窦泰不乐意啦,他是监察官,在他眼皮子底下丢东西多没面子。窦泰问谁拿了,赶快交出来。问了三遍,没人言语。窦泰想搜身,高欢不让搜,怎么说在座的人都是国家大臣,其中不乏王公贵族,都是要脸的人,怎么能把人家当小偷对待。窦泰有办法,让在座的人都把帽子摘掉。帽子一摘,金晃晃的杯子露出来,就叩在祖珽的发结上。
众人大感意外,又在情理之中,除了祖珽谁敢偷高欢的东西。结果祖珽又甩甩袖子走啦。依高欢的胸襟,怎么能因为一个金杯得罪大才子。
两次失手纯属意外,祖珽没有想到司马世云那么抠门,也未想到窦泰横插一杠。有两次丢人的教训,收手吧?收手,那不叫祖珽。
不久又犯事儿,祖珽担任尚药丞期间发生的事儿。尚药丞主管宫廷中的药品,祖珽懂医,医学大师。于是,借职务之便偷窃胡桃油,胡桃油是一种药品。这次当小偷付出一定的代价,罢官。偷碟子,偷杯子,那是私人的物品。偷药,那是公家的财物。盗窃公物不处罚,那不等于号召大家都来占公家便宜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