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2/18页)
由于朝廷不能够或不愿意改变这种制度而担当起创新之责,由于它只设置了基干官员,身负重任的地方官员便不得不聘请幕友以肆应时势所需要的那些全新的事物。曾国藩在幕府中加进了军事的和自强的因素,但是在后者还处于发韧时期时他便亡故了。李鸿章继承了曾国藩的思想和政策,因此,同曾国藩一样,李鸿章继续使用私人军队,并且将自强思想扩大、发展到一个不可预见的程度。
为了与本书第二章提出的关于幕友的标准相一致,所有李鸿章赖以经营其众多的洋务企事业的那些人均应视为其幕府成员;他们精通业务,他们是李鸿章的私人雇员,他们能获得职务应归功于李鸿章的权势。李鸿章的陆海军将领,他的轮船公司、矿务局、铁路公司、电报局及织布局的总办、会办、帮办们,他所开办的学校的教职员们,和他的私人文案、私人顾问一样,都是他的幕友。他们都忠于他,他们的安全、得奖和受罚都取决于他和他的地位。尽管李鸿章开办的绝大多数工商企业都采取官督商办的经营方式,每个企业的总办会办们也都有官职,但是只有李鸿章才是他们的主人。他为每一个新企业的开办争得朝廷的批准,并保护它免受高官显宦们的染指。他可以经过、也可以不经过朝廷的批准就任免这些企业的官吏,他是这些企业的政策的最终裁定人,尽管在这些公司的章程中有关于经营者和股东的经营责任的规定。李鸿章的整个组织建立在个人效忠的原则上,虽然李鸿章信仰忠于国家,但是,在一个等级森严的国度里,其幕友忠于的是他个人,而他关心的才是忠于国家。
在聘请幕友时,李鸿章首先关心的是才智、能力和思想倾向。尽管他坚持儒家观念,认为人是能够适应环境的、是可以教育的[8],他仍不能和大多数同时代人一样恪守正统观念,他不把德行置于能力之上。他的思想似乎和耆英的思想更一致。耆英在1851年向新登基的咸丰帝建议:“用非所长,虽君子亦恐误事;用其所能,虽小人且当保全。”[9]耆英因持论过偏受到咸丰帝的申斥。李鸿章也因其聘请幕友的条件而受到许多时人的非难。不管怎样说,李鸿章的幕府成员即使不总都是正人君子,但却都是很能干的。
但是,能干的人是有限的。在教育方面,参加科举考试仍是主要目的,愿意了解西方、学习西方科学技术的人寥若晨星。那些虽然受过时文训练,但能够接受新思想、学习新技术的人被亟亟以求,李鸿章不断地悲叹说缺乏这种人才。[10]在李鸿章看来,聪颖才智之士是保存中国的关键:“但有贝之财,无贝之才,不独远逊西洋,抑实不如日本。”[11]李鸿章所求之才包罗广泛,他的幕友包括了中国传统的和受过西方影响的两个部分的代表人物。
乾隆、嘉庆两帝曾明令禁止在幕府中任用家人和亲戚(见第二章)。到19世纪后半期,这一规定虽然已经失去了效力,但是地方官员们仍能自我约束。李鸿章在弟兄六个当中排行第二,他的兄弟们在他幕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乃兄李瀚章,在曾国藩的幕府供职九年(见第四章)后,1862年被任为广东督粮道,开始了其仕宦生涯。在其后的岁月中,一直到他做到总督,他也从没有在他兄弟的幕府中供过职。[12]他的三弟李鹤章和六弟李昭庆,分别在他手下任淮军将领。在1853年及其以后的几年中,鹤章跟随鸿章及其父亲一道在安徽对抗太平军;从1859年到1862年,他在曾国藩手下率军作战,后加入新创立的淮军。李鹤章在李鸿章手下担任淮军将领,直至太平天国失败,他才因病引退。从1865年起直到1880年逝世,他一直在合肥过着闲居生活。[13]昭庆比鸿章小10岁,被视为家中的小孩子。他从淮军创立时起开始其军旅生涯,一直到太平天国失败,此后赋闲。然而,一年后,他又应召出山,供职于正指挥淮军镇压捻军的曾国藩手下。此后,昭庆一直在他二哥军中担任将领,直到1873年39岁去世。[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