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五 焚书坑儒,半桩伪造的历史(第3/5页)
根据前一段纪事,秦始皇大怒以后,下令将这批文学方术士,交给了御史处置,“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御史,或者是指负责监察的御史,也可以是御史大夫的略称。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法务在其职责内,御史们都归他管辖,他们办公的地方,叫作御史台。
按照秦国的制度,文学方术士们交由御史处置,他们将接受严格的法律审判。根据秦始皇怒气中口述的罪名,他们将被定以“妖言”的罪名,处以腰斩之刑。从记载的结果来看,他们是被活埋处死的。然而,根据我们已经了解得比较多的秦汉法律,特别是近年来出土的大量法律文书来看,死刑没有活埋处死的律文和案例。在秦汉历史上,活埋处死,仅仅出现在残酷的战争中,而且,往往是作为受到谴责的暴行被记载下来的。有名的比如,秦国大将白起活埋赵国四十万战俘,项羽活埋秦国二十万降卒。由此看来,编造这段故事的人对于法律不太专业,留下了作伪的马脚?
“坑儒”疑点4:杀了小鬼,放了阎王
活跃于秦始皇身边的方士大约有三百人之多,其中有名有姓者有五人,韩众(终)、侯生、卢生、石生和徐福(市)。他们都曾经受到秦始皇的礼遇和厚遗,积极为秦始皇寻找仙人和仙药。侯生和韩众,韩国人。卢生,燕国人。徐福,齐国人。石生,出身不详。

徐福宫(李开元 摄)
在所谓的坑儒事件中,方士卢生、韩众和侯生等逃亡,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此下落不明。石生也是没有了消息。徐福是与韩众和侯生等一起直接受到秦始皇谴责的人,指名道姓,罪行最重。奇怪的是,徐福并没有受到事件的影响,他没有逃亡,也没有受到法律的追究。他逍遥法外,一直在琅琊台愉快地生活,继续为秦始皇寻找永远找不到的仙药。
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就在坑儒事件的第二年,也就是秦始皇三十七年,秦始皇第五次巡游天下,又来到了琅琊台,再一次与徐福相见。秦始皇不但没有将徐福绳之以法,反而再一次听信徐福的花言巧语,乘船下海射大鱼,亲自动手清除妨碍仙人仙药出现的障碍。由此看来,在所谓的“坑儒”事件中,被坑的都是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鬼,罪大恶极的四名阎王,不是逃亡就是安然无恙,这种名不副实的结局,实在是使人怀疑秦始皇是否坑埋过方士?至于将这件事情说成是“坑儒”事件,可以肯定是别有用心的编造。
“秦始皇坑术士”——方士们编造的故事
遍查《史记》以前的文献,都没有提到过秦始皇坑方士的事情。
贾谊是活跃于汉文帝时代的政论家,他撰写《新书·过秦论》专门讨论秦始皇和秦政失败的原因,他在该文中对秦始皇焚书一事多次予以严厉的批评,对于坑方士的事情,完全没有提到。
淮南王刘安活跃于武帝初年,他主编了《淮南子》一书,对于道家很是推崇。董仲舒是独尊儒术的发案者,他所著的《春秋繁露》一书是儒家的经典。这两个人,都比司马迁老;这两本书,都比《史记》早,都没有说过秦始皇曾经坑埋过方士。
根据我最新的调查结果,坑方士这件事情,本是一段流传于西汉初年的历史故事,这段故事的原型,见于《说苑·反质》篇。这篇故事,比《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的故事更完整、更生动、更好听,典型的一条街谈巷语、道听途说的秦始皇段子。这条段子的前半段大体同于《史记》坑方士的纪事,在这条段子的后半段中,逃亡的方士侯生被抓住了,秦始皇亲自升堂审问,准备痛斥后处以车裂的酷刑。结果呢?这位侯生大人,临危不惧,正义凛然,他口若悬河,对怒气冲冲的秦始皇来了一段长篇说教,直说得秦始皇先是默然不语,继而觉悟动摇,最后感叹悔过,释放了侯生。一派为方士脸上贴金的野语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