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第4/19页)

这个毕蟠才是真正掌握马扩命运的人,他是熟悉业务的司法官,也是作风稳健的中低级官员。这次奉旨勘察,一下子成为钦差大员。他有一套独特的工作方法,来到真定后,认真作了一番调查研究,听取了原审理官周推官、董司理的意见,翻阅了全部卷宗,传讯了一些有关的证人,那时被李质卖出来的假使人已经“瘐毙”在狱,但受赂杀人灭口的狱吏都被毕蟠查出来了。这一点突破,全案真相大白。毕蟠甚至不需要与马扩本人见面,就能为他平反昭雪,现在他要考虑的不是案件的本身而是与案情有关的人事关系。

司法虽有相对的独立性,但那是在升平时节,如今军事倥偬,地方军政长官的权力很大,往往可以牵制司法。本案指控人是声誉籍甚,朝廷正倚为长城的安抚使刘鞈,本案的揭发者王渊与李质都是手握兵权的军事大员。如果替马扩平反了,就得坐实他们的诬陷之罪。王、李二人,如果锒铛入狱,耽误了戎机,岂不也要他毕蟠负责?

枉法徇情,昧着良心行事,断送马扩一命以讨好上级,毕蟠有所不愿。直道而行,在法行法,不怕得罪权势、为马扩昭雪,毕蟠有所不敢。在古代,即使最好的司法官也不能不在法律与人情的天平之间加上一块平衡的砝码,毕蟠又岂能例外?最后他采取了权宜之计,找出一些借口,把本案延宕下去,看看形势的发展再说。这就是马扩一案长期不得审结的原因。

但本案是钦命的重案,马扩是钦犯。马扩与城外义军的密切关系,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实,外面种种神乎其神的传说,毕蟠自己也听到多次了,更不必说王渊、李质等人的再三警告。

毕蟠是官方人员。官方对义军一般都持有敌对的看法。和尚洞义军领袖赵邦杰曾被刘鞈称为义士,转请朝廷授予武义大夫之官,位分儿已不低,但这是一时的权宜之计。在官方人员的心目中,义军与乱民、与草寇其实并无多大区别,义军中的不逞之徒,要把马扩劫出狱外,这是非常可能的,即使马扩不愿,义军中人还是会干出这种事情。职责所在,他不得不加强监狱中的关防。特别命令他从深州带来的陶成,负责看管,不得稍有疏虞。同时也加强了对马扩的人身保护,不使王渊、李质等有机会暗害他。在这两方面,他都做到了“克尽厥责”。

2

八月间,刘鞈升任为河北路宣抚副使,出兵平定州应援太原。王渊、李质都随军西行。朝廷改派枢密院副都承旨李邈为真定府路安抚使代替刘鞈,另派西军将领刘翊为真定府路兵马钤辖代替李质。这次出兵是朝廷为了解太原之围所做的最后努力,三路并进,催兵的羽檄急如星火。新官尚未到位,旧官先已出发去前线,连移交接替的手续也没有办妥。情况紧迫可以想见。

马扩一案的“苦主”们都已离开真定,看来他们无论胜败,都不可能再回真定。毕蟠的思想包袱卸除了。新任安抚使李邈原来也是司法官出身,与毕蟠有着共同语言。刘翊更是代表广大西军官兵的意见,要求从速给马扩平反昭雪。现在毕蟠有了可以做清官的条件,就可以问心无愧地发落本案了。做清官是要有客观条件的,不光是一个主观情愿的问题。当下毕蟠打叠文书,申请朝廷为马扩结案。可惜就在这一两天之间,斡离不亲自率领的一支大军突然掩到真定城下,四面包围,水泄不通。李邈、刘翊派人带了蜡丸,先后三十四次向朝廷告急。司法方面的文书不算急件,当然无法传递出去,本案就这样让它自行消灭了。

真定之战坚持了四十天,金军攻击之猛,宋军坚持之苦,真可谓泣鬼神而动天地。十月初二城陷。刘翊巷战不胜,自刭而死,可与在太原殉节的西军名将王禀相媲美。李邈受俘,诱降不屈,后来送到燕京,用火烧他的须眉肌肤,仍不投降被杀。他比起口出大言、临难苟免的叛臣张孝纯,真有天渊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