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4/10页)
“她比大部分嫁给阿富汗人的外国老婆漂亮得多。”努尔・木哈姆德评价道。
令我吃惊的是,理查德森放下烟斗说道:“要是我就约她出来。她美极了。”
我又看了看。艾伦・杰斯帕时年芳龄二十,一看就是布林莫尔学院那种良家女孩上的学校里那种典型的二年级学生。她身段苗条,装扮得体,这种迷人的金发女郎一定尤其让纳兹鲁拉着迷。没人会觉得她是个尖子学生;她长得太漂亮,成不了优等生。也不会有人选她当周末舞会的性感宝贝,因为她又太有头脑了。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她很知性,从照片里一眼就能看出她收拾得特别简单整洁,又能感觉到她并没有刻意修饰自己。
福布罗根上校收回照片,问道:“到底有没有线索解释她为什么嫁给了阿富汗人?”
理查德森从照片里发现了一点我们都忽略的东西,说道:“我一看就知道,她是那种动不动就抱怨的女孩,‘哦,妈妈!’”福布罗根正好有个女儿,于是咯咯地笑起来,理查德森继续说道:“我们都知道,十二岁的女孩子们总是看父母不顺眼,动不动就发脾气。感谢上帝,这个阶段早晚会过去。但是这个女孩儿看起来一直把这个脾气保持到二十岁。”
又研究了一次照片之后,我必须承认,我差不多能听见她嚷着,“说真的,妈妈!”
代理大使问道:“报告里也是这么说的?”
“是的,”理查德森回答道,“艾伦・杰斯帕在多赛特整个二年级上的都是公立学校,是个好学生。然后她开始对一切都不满意了,父母就把她转到费城一家很不错的私立学校,到那里之后她还是个好学生。”
“全能型女孩?”福布罗根问道,暗示只有这种女孩才能叫做好学生。
“哦,没错!”理查德森保证说,“参加冰球俱乐部,合唱俱乐部,还参加高年级戏剧的选角。有男孩请她参加舞会,在夏令营做指导员。适应力很强的女孩儿。”
“有没有总想着去旅行?”
“没有明显的苗头,但是她的自然课学得很出色。这方面她在夏令营里十分拔尖。”
“大学也是如此?”福布罗根问道,“打冰球,合唱团,戏剧社?”
“说中了,”理查德森说,纳克斯勒坐在那儿不言语,目不斜视,“而且在大学里她唱得够好,参加了一个半专业性质的合唱团,为费城歌剧院做伴声。”
代理大使向后靠去,看着房顶。“毛病到底出在哪儿呢?最后嫁了这么个人?”
“在这点上,我们研究得相当深入了,”理查德森回答说,“我们跟她高中的男朋友谈了谈,他们关系很稳定。那是个在海军干得不错的小伙儿。他是这么告诉调查员的——
“‘艾伦从寄宿学校回来之后,变得很傲气,我不是说跟别人打交道的时候傲气,因为她一直举止得体,人缘很好,但是她会说出一些疯话,比如,这小镇真是无聊透顶,还有,你们能想象出一辈子待在多赛特镇,每周六晚上去乡村俱乐部这种日子吗?有什么了不起。她老说这种话,后来我就跟她分手了。’”
理查德森丢下文件,若有所思地微笑着补充道:“那是他的一面之词。事实则是另一回事。是艾伦提出分手的。至少其他人都这么说。”
“多赛特镇有那么糟糕?”代理大使问下去。
“我要他们提供这方面的报告,”理查德森回答说,“小镇很不错。正经人家,正经教堂,正经学校。肯定不是《烟草路》【9】里那种小镇。赛珍珠就住在邻县,还有奥斯卡・汉默斯坦,就是写《俄克拉荷马》的那个作家。离得不远还有座小剧场。我得说多赛特镇比一般的小镇强多了。但是艾伦到了布林莫尔之后,越来越叛逆。她有一个室友……这点我想强调一下。我们访问过的人中不止一个提到,‘我就知道她会做出格的事。’这点值得注意。每次调查你都能遇到那种聪明人,四年前就知道别人身上会发生什么事。而在她的案子里,却没有这种人。听听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