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消费时代的设计(第19/53页)
拉姆斯1960年为维特斯公司(Vitsœ)设计的通用式书架系列(the 606 Universal Shelving System)也是他的重要作品之一。
他的设计有几个很典型的特点:
①功能主义,讲究好功能至上,强调耐用、结实、朴素、环保;
②系统设计,所有的设计都属于一个大的系统单位,提出模数化设计(Modular design),并且在自己的设计中贯彻这个原则;
③提出“少,就是好”(德文:“Weniger, aber besser”,相当于英文的“Less, but better”)的极限主义审美原则。
除了从事设计实践之外,拉姆斯在长期的设计生涯中,在设计理念方面亦有很多建树。早在1970年代,他就第一次提出美国式的在设计上推行“有计划废止制”(planned obsolescence)是设计的罪恶,旗帜鲜明地提倡“可持续设计”(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他根据自己对于设计的理解,总结了多年来从事设计实践的经验,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好设计的十项原则:
好设计是创造性的设计(good design is innovative);
好设计是有用的设计(good design makes a product useful);
好设计是美观的设计(good design is aesthetic);
好设计是容易懂的设计(good design makes a product understandable);
好设计是流畅的设计(good design is unobtrusive);
好设计是诚实的设计(good design is honest);
好设计是耐用的设计(good design is long-lasting);
好设计是具有精准细节的设计(good design is thorough down to the last detail);
好设计是环保的设计(good design is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好设计是尽可能少的设计(good design is as little design as possible)。
他提倡的“好设计十项原则”在设计界影响深远,苹果电脑公司的总裁史蒂夫·乔布斯和苹果电脑设计总监约纳森·艾佛都是十原则的信徒,苹果的设计明显受到拉姆斯的思想影响。
联邦德国的战后设计首先在布劳恩这样的电器、办公用品公司里确立起来,很快就在汽车设计上取得重要的突破,德国汽车成为世界汽车设计中最稳固的一个体系。
德国很多公司都重视产品设计,包括家具、洁具、消费产品、灯具、照相器材、电子产品等等。对于联邦德国战后设计面貌产生重要影响的企业还有如家庭用具公司阿尔菲(Alfi, 1914— ),灯具厂商BEGA公司(1945— ),厨具公司布尔萨普公司(Bulthaup, 1949— ),工具公司丽多布斯(Rido Busse, 1934— ),家具公司科尔公司(Cor, 1954— ),厨具公司顿布拉什(Dornbracht, 1950— ),灯具公司艾柯(Erco, 1934— )、伊特卢克公司(Iterlubke, 1937— ),专门生产刀叉厨具的公司WMF(1853— )和莫诺公司(Mono, 1895— ),专门生产座椅的维克汉公司(Wilkhahn, 1907— ),世界著名的照相机公司徕卡(Leica, 1849)等等。大到大众汽车(Volkswagen)、奔驰汽车(Mercedes-Benz)、奥迪汽车公司(Audi),小到做刀叉具的公司,按人均比例计算,设计突出的联邦德国公司在这个时期远高于其他任何一个西方国家。
阿尔菲公司出品的不锈钢保温瓶。
BEGA公司出品的柱形路灯。
WMF公司出品的不锈钢调酒具。
美国航空公司波音707客机的座舱设计。
维克汉公司出品的斯提兹摇凳(Stitz Stool)。
德国的汽车产业,在战后德国经济复兴和工业设计的发展上,都起到重要的领导作用,这方面的内容留待本书专门讨论世界各国汽车产业设计状况的一章中再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