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7/29页)

“我不会!”

“你当强盗也不够格,”菲利普说,“你又没武器,何况我们是三个人,这位理查是全副武装,你怎么能抢得成呢?”

“我已经绝望了。”

“好啦,下次再走投无路时,就到一座修道院去。那儿总有些东西给穷人吃。”菲利普站起身。他感到口中有种虚伪的酸楚。他明知道,修道院也不可能喂饱所有的强盗。对大多数强盗来说,除了铤而走险,别无他途。但他在人生中的角色是劝人从善,而不是为罪孽寻找借口。

他对这个潦倒的人再无法做些别的事情了。他从理查手中接过马缰,爬上马鞍。他明白,他刚才落马时的擦伤,会让他疼上几天的。“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他援引着耶稣的话说,然后便踢马向前走去。

“你真是心肠太好了,你啊,”理查在他们走开以后说。

菲利普伤心地摇着头。“真正的烦恼在于我还做得不够。”

圣灵降临节前的那个星期日,威廉·汉姆雷结婚了。

这是他母亲的主张。

他母亲已经唠叨了好几年,让他娶妻生子,好有个继承人,但他一拖再拖。女人让他厌烦,而且以一种他所不解的方式,他确实都不愿去想,她们让他忧虑。他老是告诉他母亲,他就要成亲了,但他从来没有任何行动。

最后,她给他找了个姑娘。

她名叫伊丽莎白。她是韦茅斯的哈洛德之女,哈洛德是一个富有的骑士,而且是斯蒂芬强有力的支持者。他母亲有点吃力地向威廉解释,他本可以有一门更匹配的婚事的——可以娶一位伯爵的郡主——但由于他不情愿考虑这件事,伊丽莎白也就可以了。

威廉曾在温切斯特的宫廷上见过她,而且他母亲还注意到,他盯着她看。她长着一个漂亮的脸蛋,一头浅棕色的鬈发,还有高胸窄臀——正是威廉喜欢的类型。

她只有十四岁。

当威廉盯着她看的时候,曾想象着在一个黑夜里遇上她,把她强带到温切斯特的僻静巷子里,脑子里根本没动过结婚的念头。然而,他母亲很快就弄清楚了,那位做父亲的很好相处,而姑娘本人是个听话的孩子,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他母亲一再向威廉保证,绝不会重演当年阿莲娜带给他们家的羞辱,于是便安排了一次相亲。

威廉一直很紧张。上次他相亲时,还是个不谙世事的二十岁青年,一名骑士之子,要见的却是一位傲慢的年轻郡主。但如今,他已成为经过战争锤炼的三十七岁的成人,做夏陵伯爵也有十年了,为了和一个十四岁的少女相亲而紧张,实在愚蠢。

不过,她更紧张,还竭力讨好他。她激动地谈着她的家庭,她的马和狗,她的亲戚和朋友。他默默地坐着,盯着她的脸蛋,想象着她赤裸时会是什么样子。

沃尔伦主教在伯爵城堡的小教堂中主持了他们的婚礼,婚礼之后,举行了盛大宴会,直到傍晚。按照习惯,全郡所有的重要人物都应邀请,而如果威廉不能提供丰盛的宴会,他就会丢脸。他们在城堡的院子里,烤了三头整牛和几十只猪、羊,客人们把城堡地窖贮藏的啤酒、苹果酒和葡萄酒喝个精光。威廉的母亲那张丑陋的脸上带着胜利的表情,主持着宴会。沃尔伦主教感到这种粗俗的庆典有点不合口味,当新娘的叔父讲起新婚夫妇们的趣事时,他就走开了。

新娘和新郎在夜幕降临时,离开了仍在欢宴的客人,回到了他们的房间。威廉出席过多次婚礼,很清楚在那些年轻的宾客的脑子里都打着什么主意,因此,他让瓦尔特守在门外,并把门关上,以防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