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的革命(第2/2页)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体育活动仍然是展现肢体的最佳场合,特别是运动员与啦啦队。但参加者还是以观众占多数,他们站在校园的露天看台上,看到好球时欢呼一下,但其他时间只能静静观赏。社会不鼓励人们展现肢体,特别是针对女性,学校里没有女子运动项目,就算有,通常也是基督教女青年会(YWCA)或教会举办的。为了减少女性的肢体表现,校方也会更改运动规则。例如女子篮球正式比赛时,仅能连续运球两次,也禁止穿越中线。更甚者,女性在做爱时也最好保持静止或被动。二十世纪中期,美国最普遍的婚姻指南写道,女性在做爱时不应该有任何“动作”(原书加上引号,就是为了强调它多么令人厌恶)。[12]只要谈到性行为,书里就会用静态的“体位”一词。

也难怪摇滚狂潮对青少女有独特的吸引力。猫王常引起年轻白人女性集体歇斯底里(遇到披头士更疯狂),她们跳上跳下,尖叫、哭喊、昏厥,甚至在偶像面前失禁。那些大人评论家说,就病理学来看,披头疯是种传染病,病菌是“外国”来的,带原者就是披头士。《纽约时报》1964年俏皮地说,女孩们只是“遵从与表达她们的渴望”。她们希望能融入群体,想要“变成一只昆虫”。作者得意地说,吉鲁巴的风潮刚过,现在又有披头疯,而且,吉鲁巴(jitterbug)和披头(beatles)一样,英文都是指某种昆虫。[13][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初,林迪舞(Lindy Hot)的爱好者发展出吉鲁巴,两者都遭受同样的批评。凯瑟琳·斯特恩(Katherine Stern)表示:“吉鲁巴带走了她们。黑人的力量、黑人的胜利与欢乐气氛让她们激动地跳起舞来。媒体一阵喧哗,称之为‘毒药’‘瘟疫’‘危险的传染病’。"2006年2月3日,与作者的私人联系。]

披头士的粉丝回忆说,她们在追星的过程中得到力量与自由。原本胆小又顺从的女孩,一加入粉丝团,就能冲破警察的防线、冲上舞台。她们的行动更加证明这惊奇四人组(The Fab Four,编按,美国最有名的披头士模仿乐团也以此为团名)是史上最成功又出名的乐团。

摇滚乐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产生如此的震撼力量,是因为白人把自己的世界凝结了起来,仿佛易碎的冰块——他们变得不好动,也很压抑自己的情绪。摇滚乐流行前,中产阶级青少年最常表达的姿态就是“酷”(cool),和今日一样,这个字代表同侪对自己的认同,不过在当时还表示一种疏离和优越感。但想要享受摇滚乐,就得当下且无防备地用身体去参与,让全身动起来,融化你的“酷样”,才能感化心中西方人典型的疏离感与防备心。美国黑豹党(Black Panther)的领袖埃尔德里奇·克利弗(Eldridge Cleaver)认为,白人摇滚乐迷不过是想要重新掌握身体的自主权,找回数百年来疏离又破碎的自我:

她们摇摆身体,转来转去,扭动着她们死气沉沉的小屁股,就像僵尸想要重温生命的热度。她们重新点燃生命的火花,将热情注入毫无生气的四肢、冰冷的臀部、石头般的心,还有僵硬、像机械一般、年久失修的关节。[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