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西汉皇朝的盛极而衰(第9/14页)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似乎每一位皇帝都要经历一次“鸿门宴”。眼看着大权旁落,霍家人开始有了危机感,与其让皇上灭掉自己,不如先下手为强。于是他们计划利用上官太后设宴的机会,将丞相魏相、平恩侯许广汉等召来,再让范明友、邓广汉等人假借太后的旨意将他们处斩,然后废掉皇帝,立霍禹为帝。幸运的是,这个计划还没实施就被人告发了。霍山、霍云、范明友等畏罪自杀,霍显、霍禹、邓广汉等被缉拿入狱。最终,霍禹因谋反罪被腰斩,霍显及霍氏家族的其他成员也被斩首弃市。霍氏家族受到牵连被定罪的人数达千人。
霍氏家族当中,只有皇后霍成君没有被杀,而是被废黜,移居昭台宫,十几年后,又被移往云林馆,最终自杀而死。霍氏从此退出汉朝历史舞台。
汉宣帝与昭宣中兴
虽然铲除了霍氏家族的所有势力,但汉宣帝并不否定霍光对大汉朝廷所作出的贡献,称霍光“功如萧何”,并继续执行霍光在任时提出的治国路线。
汉宣帝年轻时曾外出游学,对社会各个阶层的人民的生活比较了解,根据他对当时民情的了解,认为要让百姓安居乐业,最重要的是吏治的好坏。汉代的郡国介于中央与县之间,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郡国守相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郡国守相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一方的安宁与否,也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兴衰。所以,汉宣帝对郡守的选任十分慎重,每一年朝廷任命刺史、郡守时,都要亲自过问。
汉宣帝不仅对吏治的选拔工作很用心,对其工作质量也很在意。他要求这些新任的刺史、郡守写出任期责任状,以便以后对他们的政绩进行考核,这就是史书上所说的“循名责实”。他还制定了一套官吏的考核与奖惩制度,并多次下诏对郡守级官吏实行五日一听事制度,不定期派使者巡行郡国,对官员的工作进行考察。根据考核结果,信赏必罚。他颁布诏令说:“有功不赏,有罪不课,虽唐虞犹不能化天下。”这套政策的实施奖励了一大批政绩突出的官员,有的公开表扬,增秩赐金,有的封爵关内侯,还有的直接升任九卿或三公。对那些不称职或有罪的官吏,则严惩不贷。
随着这些措施的推行,一大批工作认真负责的“吏治”被选拔出来,还有许多官吏是由低级郡吏察廉晋升而来。这些良吏执法公平,恩威并施,一致受到百姓的好评。
在人才选拔方面,宣帝继续推行武帝开创的举孝廉制度,大力推行德化与赏罚引导并举,教化百姓,尤其注重对百姓孝道观念的培养。“霸王道杂之”是宣帝的治国思想的简要概括,意指王道和霸道兼用,礼法并重,绝不单是柔仁好儒,反映了宣帝敢于突破陈规,博采众长,励精图治寻找治国道路的精神。
汉宣帝是一个赏罚分明的人。对于有功劳的官吏,他向来都表现得很大方,一点也不吝啬。有一年,胶东相王成安抚流民有功,宣帝又是奖励财物又是封侯;后来,颍川太守有政绩,也是又奖励财物又封侯,就连身边的其他官员们也跟着沾了光。但是对于犯了事儿的官吏,不论职位高低,他都决不姑息,毕竟汉宣帝从民间长大,深知百姓疾苦。
据说,为了打击官员的贪腐和豪强现象,他提倡严厉执法,大司农田延年在尊立汉宣帝时,“以决疑定策”被封为阳城侯,但因修建昭帝墓圹,趁雇佣牛车运沙之机,贪污账款三千万而被告发。有大臣为他说情,认为“春秋之义,以功覆过”,但汉宣帝没有同意,派使者抓了田延年去受审,准备重罚,结果田延年畏罪自杀。
汉宣帝虽然执法严厉,但为政宽简。由于汉武帝时多用酷法,以致奸吏玩弄法律条文,钻法律空子,操纵百姓生死,使很多人平白遭受了牢狱之灾。汉宣帝首先废除了武帝时的许多酷法,接着平理冤狱,甚至亲自参加了一些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