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清宫外史上 第四九章(第16/18页)
河南多盗,朱祖谋自然不放心老父在此烦剧艰险之地。无奈朱光第认为他在衙门里,一方面可能会被人利用,怂恿“大少爷”包揽是非,说合官司,象从前余杭县知县刘锡彤,为了杨乃武一案,受“大少爷”之累,竟至古稀之年,投荒万里去充军;一方面又认为朱祖谋住在衙门里,所见所闻的是非太多,一定静不下心来读书,自误前途,所以逼着他收拾行李,派老底下人送回湖州上疆山麓的老家去闭门用功。
王季福当然要解送省城。这一案成了邓州的新闻,茶坊酒肆,无不谈论,因而也有许多谣言。朱光第有耳目在探听,所以这些谣言无不知悉,其中离奇不经的,可以置之不理,但有一个说法,却不能不引以为警惕。
这个说法是:王树汶真正的身分,只有等王季福解到省城,父子对质,方能水落石出。所以王季福成了全案的关键。如果这案一翻,从原审的镇平知县到南阳府,南汝光道及河东臬司,都有极大的处分。因此,上下合谋,预备在解送王季福时,中途劫人,搞成死无对证的情势,这一案方可以维持原审。
胡体安可能会动手劫去王季福,是在朱光第的意料之中。说上下合谋,也就是说有官员庇护胡体安打劫,似乎荒唐,可是,任恺将这一案既然看得如此之重,则此荒唐的传说,亦不是全无可能。
因此,朱光第特别慎重,起解那天,派了二十名得力的“小队”,夹护王季福所坐的那辆骡车,沿大道直奔开封府,规定迟行早宿,第一天住南阳府,第二天住叶县,第三天住许昌,第四天到开封。
一到开封府就不要紧了。押解的典史格外小心,进省城虽已天黑,却仍旧到首县祥符县去投文,要求寄押犯人。
祥符县的刑书,接过公文一看,写明的是“解送人证王季福一名”,当时便摇摇头,将公文退回。
“四老爷,你也是懂规矩的,明明是证人,怎么说是犯人?牢里是关罪犯的,不是犯人,怎么可以收监?莫非真的王法都不要了!”
县官称大老爷,下来是县丞、主簿,未入流的典史排到第四位,通称“四老爷”。四老爷专管监狱,所以那刑书说他“也是懂规矩的。”规矩自然懂,原是有意蒙混,既然混不过去,还有计较。
“那么,请在贵县班房里暂寄一寄。应缴的饭食银子,我照数奉上。”
如果先就按这个规矩做,没有办不通的道理。祥符县的刑书气他懂规矩不按规矩做,便冷冷答道:“这要得罪了!这件事我做不得主,要问我们四老爷,天这么晚了,我那里去寻他?相国寺前,多的是客栈,那里不好住?”
那典史无奈,到相国寺前找了家客栈住下。第二天一早到臬司衙门投文,吃过亏,学了乖,低声下气跟那里的韦办商量,无论如何要将王季福接收了去。不然住在客栈里候审,光是护送的那二十个人的食宿,就赔累不起。
总算遇着了好人,臬司衙门书办帮他忙,办了一道公事,将王季福发交祥符县看管。这一管管了十天,臬司衙门才“挂牌”,委派开封府知府王兆兰,候补知府马永修复讯。
到了第二天开审,先提王季福,照例问明姓名、年龄、籍贯。王兆兰先就提出警告:“强盗不分首从,都是部里公事一到,就绑出去杀头的罪名。你要小心,不可以冒认,冒认一个强盗做儿子,是丝毫好处都没有的,将来追起赃来,有你的苦头吃。”
王兆兰的话是在恫吓,暗示他不可相认,否则必有祸事,然而王季福是老实人,听不懂他话中的意思,只连连答说:
“王树汶是小人的儿子,错不了的。”
那就只好让他们相见了。将王树汶提上堂来,到底骨肉天性,王树汶向堂上一望,便扑了过去,父子相拥,号啕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