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8/9页)
王承斌事先考虑到吴佩孚曾有过此主张,贸贸然请辞,在吴佩孚正中下怀,下令照准,以王维城继任。而且将计就计,趁此解除了河南督军张福来的第二十四师师长;河北督军萧耀南的第二十五师师长的兼职。还预备解除山东督军郑士琦的第五师师长时,郑士琦表示宁愿降阶,辞去督军一不放弃师长,只好仍听其旧。
王承斌得此弄巧成拙的结果,内心愤怒,由天津进京,面见曹锟,要辞直隶督军;王承斌当然不便明言师长被夺之故,只说情绪不佳。曹锟当然也知道他的情绪何以不佳;拍拍他的肩说:“老弟,要不干,大家都不干。”
经此抚慰,王承斌将对直系的不满,缩小为对吴佩单个人的怨恨。“君子报仇,三年不晚”;最要紧的是形迹千万不能泄露。但对王维城,仍可以巡间副使的身分,加以节制;首先二十三师的饷,由巡间使署十六师的秘书长,借曹七的努力为胞弟撑腰,以致于“打官司”打到公府:曹锟亲自出面调停,二十三师的饷,由公府直接拨发,这一来造成了李彦青的机会,十四万一个月的饷,多扣两万,每月只得一个整数;此计极妙,除了多一笔收入以外,还无异向王承斌表示:“过去只扣两万,是卖你的面子;既然你不当师长了,犯不着便宜王维城。”在王承斌,闹了半天,多少也给王维城找了点麻烦;心里那口气也平了些。
接下来,内阁出现了政潮,总理孙宝琦与财政总长王克敏,虽同为杭州小同乡,且是多年世交,但为了“金佛郎”案的主张不同,形成了严重的对立,无法共事了。
“金佛郎案”起于欧战结束以后,法国政府照会中国政府愿意仿照美国的办法,退还一部分庚子赔款,充作中法实业银行复业,以及两国文化教育交流的经费。但中国付予法国的赔款,须照金佛郎内所含纯金数量,折合外汇计算。依照当时八国联军结束时,所订的和约,并未规定对法赔款须依金佛郎计算,而且法国的币制为卢金本位,本无金佛郎其物,而欧战以后,法国佛郎大跌,照现值计算,中国只须往年一半的银两,即足清偿法国应收的赔款,所以用金佛郎计算,连小学生都知道中国会吃大亏,所以国会及工商界纷纷表示反对。
但法国所下的钓饵,对当时军政界的要人,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因为民国二年创立,法方出资三分之二;中国出资三分之一而合办的中法实业银行,吸收军政要人的存款甚多,而该行因投机失败,于民国十年倒闭,存户血本无归;如果能够复业,法国以部分庚子赔款,担保发行一种五厘美金债票,换回存户的空头债权凭证,实不大妙。加以主事者对条约不大明了,受法方及奔走者的蒙蔽,自落陷阱,交涉非常棘手;但国会及社会反对的声浪,非常强烈,以致两年来一直悬而未决。
及至王克敏当了孙内阁的财政总长,积极谋求此案的通过,原因有二:第一、他在民国六年第一次担任王士珍内阁的财政总长时,自兼中国银行、中法实业银行的总裁,当然希望中法能够复业。
第二是庚子赔款向由海关就所收税款,直接拨付各国,余款方交中国政府;这笔公款称为“国余”,向为中国政府的一项重要收入。自金佛郎案发生后,法国公使傅乐猷策动辛丑和约签字国,函请总税务司英人安格联,扣留“关余”不发,为数已有一千多万元,王克敏希望金佛郎案解决后,便可取得这笔关余,以解燃眉之急。
但是,如照法国的要求,中国至少要损失六千万元;以将来的“关余”六千万换眼前的现款一千余万,无异饮鸩止渴,所以孙宝琦坚决不同意。
最后,像王承斌跟王维城一样,孙、王二人都提出了辞呈。曹锟必须有所抉择,大感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