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忠良or奸党王越(第3/10页)

年轻气盛的王越愤怒了,清平世界,怎容如此胡作非为。

但是王越没有想到,这不是一般的官员贪暴事件,贪暴的背后有一个大背景——清算。

这时明朝正处于明代宗景泰年间,关于景泰皇帝的来历,许多人都不陌生:土木堡之败,明英宗朱祁镇被蒙古人俘虏,其弟朱祁钰接替皇位,改元景泰。而后经过交涉,蒙古人放回了明英宗,被尊奉为“太上皇”。

景泰皇帝的这个皇位并不牢靠,“太上皇”还在,要树立威信,就要纠正哥哥在位时候的“污点”,直接批“太上皇”不行,那就挑当年导致明英宗被俘的罪魁——大太监王振下手。

王振在土木堡之败里死在乱军中了,可是余党还在,一条条清算, 所以从景泰元年开始,先查余党,从在职的查到退休的,再查逆产,从朝廷查到民间。

这一查可不得了,有矛盾的官员借这机会相互攻击揭发,更有的地方官借清查之名,在地方上敲诈勒索,有过分的,还跟着进去添柴点火……

王越的前任,原浙江监察御史张进,就是因为被人揭发曾是王振爪牙,一道圣旨罢职丢官。王越此时却不顾这个,他读圣贤书到今天,知道民以食为天,食君之禄忠君之事。

年少气盛的王越卷袖子“纠偏”:他遍访浙江各府县,严查借“清算”为名的横暴之事,勒令有关官员限期退还非法侵占的土地,并释放无辜遭拷打的百姓,对其中情节严重的官员,更是大胆检举弹劾。

这下惹了麻烦,浙江膏腴之地,但凡是个职位,都是“肥差”。当“肥差”的,是和重臣们勾搭连环的亲信们,王越这一闹,全得罪。

此时的王越得意得很,对待犯事官员,说情的人,经常当众高声怒斥,出够别人的丑。对百姓也好得很,工作风风火火,办事雷厉风行,还经常巡视县学,和学子们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好一派意气风发。

京城里当然有很多人不满意,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御史,竟敢太岁头上动土?立刻就有人指示言官上奏弹劾了,罪名“五花八门”,比如“滥施刑罚,危害地方”,又比如“横暴无忌,中伤陷害”,还有生拉硬扯,把王越和王振扯成本家兄弟的,荒唐不要紧,整你才是真。

所以王越很快发现,贪占行动虽然部分叫停,可是他重点弹劾的几位违法官员,却最终不了了之。倒是他高谈阔论的一些话,被人当成“证据”,列进了弹劾他的黑材料里。

当地的同僚也开始排挤他,处处“不合作”,表面上对你客客气气的,其实却没人理。折腾半天,给受冤者的许诺,大多数都打了水漂,而京城要好的同年也捎话来了:下次京察小心了……

可王越是倔脾气,不让干,偏要干。

顶着压力,憋闷的干了一年,虽然有重重反对,他却知难而上,硬顶压力,总算惩处了几个贪官,平反了几个小冤案,有了一点小工作成绩,就在这时,一声晴天霹雳硬生生砸下来——父亲去世了。

王越对父亲有深厚的感情,谁知自己刚刚小有所成,父亲却魂归西去。王越悲痛万分,悲痛以后,毅然做了一个决定:扔下工作,归家服丧。

在当时,身为朝廷命官,这种事情理当先通报上级,等到上级派来了新官,交接完工作后方可归家,王越的行为在当时,等于“渎职”。

这件事,或许还有另一个原因,浙江的事情,干得憋屈。

王越这一走,招来了官场生涯里第一次要命的弹劾,弹劾的罪名是“身为御史,擅离职守,目无国法纲常,视朝廷法度如草芥”。罪名还不是最要命的,要命的是弹劾他的人——顶头上司,大明朝都察院左都御史——陈循。

在明朝的官场上,御史弹劾官员,是司空见惯的,然而御史中的最高领导——左都御史,弹劾自己下属却是罕见。结果不重要,重要的是信号:你的直接领导都看不惯你,哪里还有你的容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