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谁缔造了『洪武盛世』(第4/5页)

以恶对恶的韩宜可也有让“权贵”们难以想象的一面——宽容。但凡大案,他总力主反复核查,避免株连无辜。任陕西按察司期间,曾上书朱元璋,对因罪发配凤阳的官员们进行重新核查,解救不少无辜者。震撼明朝官场的“胡蓝案”“空印案”,韩宜可周旋其间,竭力解救无辜官民,却将自己牵连进去。后来朱元璋亲自核查,将其开释。曾有人告发韩宜可贪污,朱元璋也怀疑,特意微服私访至韩宜可家,只见韩家破屋烂瓦,一家老小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朱元璋还是怀疑:莫不是钱都偷偷藏起来了。韩宜可坦荡,当着朱元璋的面将家中钱箱倒空,自嘲说“我从无攒钱,也无钱可攒”。

在朱元璋眼里,韩宜有时候很不识时务。比如有一次,朱元璋欲将犯罪大臣的家属赐给臣僚,别人都叩谢“皇恩浩荡”,唯独韩宜可坚决反对,并力陈查案不该“祸及妻女”,此种做法更“有悖天理人伦”。朱元璋接受了韩宜可的意见,作为褒奖,将韩宜可提升为山西布政使(相当于山西省长)。韩宜可到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弹劾朱元璋儿子——晋王的不法行为,这次又“撸了虎须”,被朱元璋贬官到云南清棉做知县,到任后安抚地方,体恤当地少数民族,兴修水利。好人,到哪里都是好人。

朱元璋过世后,洪武三十一年,即位的建文帝下诏,提升韩宜可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这是韩宜可一生里得到的最高职务。赴任途中,因长年劳顿,行至杭州时病逝。《明史》载,是夜,流星陨落,跑马嘶鸣,时人闻之皆说“宜可当之”。

尽管史料的说法有神话色彩,却不容否认一点,这位一生让朱元璋又爱又厌,用之嫌烦,弃之又不忍的直臣,是整个洪武一朝,政绩最为惊天动地的“铁面御史”。洪武一朝吏治之清明,为整个明王朝之最,以韩宜可为代表的直臣们居功甚多,他的价值,恰如朱元璋对他的一句评语:清廉股肱之臣。

“猛”的韩宜可,“柔”的杨思义,是大明王朝定国安邦的两位重要人物,但说到底,两人都为中央人物,国家政策若要顺利实施,更少不得地方官的落实,这其中的杰出人物,就是第三个人——费震。与上两位相比,他是个“猛柔相和”的人物。

与杨思义相同,费震在《明史》中的记录同样简略,字号不可考,生卒年不可考,唯独籍贯列了出来——江西鄱阳人。与杨思义相比,这位同样儒生出身的能臣在前元时代却籍籍无名,既未考取过任何功名,更未担任过任何要职,直到洪武元年,才在旁人的荐举下入朝为官,得到的第一个职务,是江西吉水知州。

看似“起点”要高于韩宜可,却是一个比御史难当的“苦差事”。此时的吉水几经战乱,乡民大量逃亡,在册的人口,仅为元朝时期的四分之一,在册的土地,荒芜更达四分之三。恢复民力,发展生产,谈何容易。

费震迎难而上了,土地荒芜,就出告示,广招流民耕种。人丁逃亡,就下乡走访,挨家挨户劝说,更派衙差四处寻访,招纳外逃乡民回乡。春耕钱粮捉襟见肘,便把上面拨付的修缮衙门的钱尽数拿出,发给乡民做安家之用。他颁布严令,严查玩忽职守的官吏,到任仅3个月,就参劾罢免渎职官吏7名,还规定辖区各地府衙衙差要定期轮班,下乡给孤寡乡民们做义工。历经3年,吉水地区终于经济恢复,生产发展,到其任期满时,吉水当地土地不但全部复耕,产量更远超前元时的水平。

卓越的政绩传到中央,恰好陕西汉中发生变乱,在李善长的推荐下,朱元璋大笔一挥,升费震为汉中参政。可到任后才知道,这是一个更苦的差事。汉中当地,多年来一直是明元战争的主战场,屡遭兵祸下,民生遭重创,赤地千里,白骨累累,这些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盗匪”横行,且画地为牢,时常打家劫舍骚扰地方,甚至劫掠官仓,抢夺官粮,直闹得怨声载道。明王朝曾派几任酷吏署理此地,更屡派大军围剿,却终是劳而无功。这次的担子,落在了费震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