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黑人、苦力、英国人(第15/20页)
这个罪魁祸首就是德国,至少一开始是。俄国的可卡因产业由大约十个公司组成,全都座落在法兰克福八十公里的范围之内。这些公司里最出名当然是默克公司了。早在1910年,它每年就大约产生5,3000公斤的纯可卡因——百分之七十五用于出口。在战后的不安情绪与毒品上瘾增多的影响下,你可能会以为德国人会放慢其可卡因生产的步伐。事实上恰好相反。可卡因在世界市场上是价值极高的一种产品,也是少数几种能够赚取硬通货的产品之一。
德国人大大提高了可卡因的生产。在一次又一次的非法毒品没收中都在装有可卡因和海洛因的容器上发现了标有德国制药生产商的商标和标志。1925年的前四个月,光是德国一个国家就向瑞士出口了超过1,500公斤的吗啡,554公斤的海洛因和516公斤的可卡因。但是这些麻醉剂要到达的最终市场显然比瑞士远得多:这么多的海洛因足够供应瑞士合法的医疗需要再用上一百五十年。
德国这一招很聪明。尽管所有的国家都不得不认可海牙协议,仍有一些国家比其他国家慢一点。瑞士就还没来得及认可它——所以通过瑞士运输麻醉剂并不违法。到瑞士后这些药再前往何处,那就谁爱管谁管了——反正德国已经赚到了钱。当瑞士不得不遵守新的国际禁毒法的时候,这个漏洞便堵上了。不过没过多久,又出现了其他的漏洞。
从1921年开始,国际社会引进了一种新的系统来监控危险药物的国际运输。这个系统要求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具有进口和出口证明。出口可卡因之前,买方需要向卖方提交一份证明,说明你出口危险药物已经获得了法律许可。卖方国家要证实这份证明是否真实,然后提供这批药物所附的他们本国的出口证明。交易双方都必须的他们的药物交易进行精确的记录。人们希望,这样一来,只需要查阅这些记录,就可以追踪到世界上一国与另一国之间的国际毒品运输而不至让这些药不知所终。不幸的是,这个系统实际上并没有起到这样的作用。
从一开始,禁毒协定就只规定了一定数目的化学物质为非法药物。聪明的毒贩子意识到,只要把毒品转化成其化学变种,就根本不需要什么国际证明。可卡因和海洛因被伪造成不违反法律的形态,公开运输到世界各地,等到达了目的地,再转换成海洛因和可卡因。
一家著名的瑞士药物公司的一桩生意轰动一时。它交易的是一种显然无害的叫作乙酰基丙酰吗啡的化学物质,直到1928年才有人指出,这种物质很容易就可以转化成吗啡。瑞士方面知道这种化合物并不违法,干脆把它邮寄到市场国。另一种绕开国际规定的方法是把可卡因从制造商那儿直接运送到该制造商在购买国设立的跨国子公司那里,而不是运送到购买者那儿。这样一来,可卡因尽管到了国外,可是仍然——从技术上讲——属于制造国的财产。这样就不需要任何进出口许可证。可卡因一旦到了国外,当然就进了当地的黑市。对这种走私行为的量刑很宽松:1925年在汉堡逮捕的一个贩毒集团承认他们在过去的两年里把“成百上千”公斤的可卡因转移到了世界各地。这个集团里只有一个成员被判监禁:入狱一个月。
渐渐地,随着国际立法和警方执法日益严格起来,此类的漏洞都被堵上了。不过最大的一个漏洞还是运行了近十年。1928年在鹿特丹城对一艘货柜式货船进行突袭搜查中查获了六十公斤的可卡因,这是第一次有迹象表明实际存在着一个会制造各种各样麻烦的庞大的国际走私组织。在调查过程中暴露了一个情况:形形色色的国际制药工厂都发现荷兰尚未认可有关麻醉剂进进出口证明的国际协定。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只要通过荷兰,危险药品交易合法起来。这六十公斤的可卡因只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