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3/5页)
「是!」王直接著又說,「啟上殿下:戰守之事,經緯萬端,非一時所能定議;而且事涉機密,亦不宜廷議。既已責成于尚書總其成,應由于尚書細心籌畫,取令旨次第施行。」
郕王原就想到人多口雜,意見紛紜,倉卒定議,有顧慮不周之失,所以對王直的建議,欣然接納,並指定興安負責與于謙聯絡。
交代完了,正待散朝時,戶科給事中王竑為王振籍沒的事,還有話說。原來是派遣王振的心腹馬順前往執行,馬順已死,應該另外遣人。王竑且又認為王振罪大惡極,而死由自取,並不足以蔽其辜,應該滅族。
「抄家著陳鎰去。」郕王想了一下說,「這罪等抄了家再議。」
原來王振窮奢極侈,京師盡人皆知,但貪贓枉法到如何程度,卻無人能言。郕王是要看他贓之多寡,定罪之輕重,所以要等抄了家再議。
陳鎰是右都御史,奉到令旨,在散朝時搶先一步留住了金英。「金公公,」他說,「抄王振的家,你得派錦衣衛幫我的忙。」
「當然。」金英問道,「你要多少人?」
「總要上百吧?」
「上百?」金英故意作出詫異的神色,「上千還差不多。」
陳鎰是真的詫異了,張大了眼問:「要這麼多?」
「陳先生你久在陝西,不大明白京裏的事。你知道王振有幾處住宅,多少倉庫?」金英將手掌一伸,「他有五處住宅,倉庫數不清,總有幾十座吧。」
陳鎰咋舌:「照此說來,是要上千人。」他接著又說,「只怕一個月以後,才能覆命。」
「請你先大致點一點,趕緊題本上來,越快越好。」
陳鎰不敢怠慢,當天下午便率領金英派來的錦衣衛,先急馳各處,分別將房屋倉庫上鎖,加上封條,然後從一號庫開始清查登記。一號庫專貯珍寶,查點了兩天方始告竣。
第三天上午,陳鎰寫了一個題本,報告初步籍沒的情形,說王振有大第五所,「重堂邃閣,擬於宸居,器服綺麗,上方不逮」;倉庫六十四座,金銀無算,清點一號庫,計有逕尺玉盤九十七面、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五株。另外附上一本目錄,同時聲明:至少須兩個月方能覆命。
於是郕王召見內閣學士陳循、苗宸、高穀,及遞補曹鼐、張益遺缺的修撰彭時、商輅,以及王直、胡濙、于謙與刑部尚書金濂,議王振之罪。
「你們看,」郕王指著陳鎰的題本說,「擬於宸居!王振不死,我大明天下只怕也要歸他了。金尚書你怎麼說?」
「大逆不道,理當滅族。」
「當滅三族。」陳循接口,「否則不足以平民憤。」
「三族」是父黨、母黨、妻黨,衍為九族。雖然洪武、永樂年間,謀反大逆,可滅九族。成祖因方孝孺不奉詔,以滅九族相威脅,方孝孺厲聲答說:「哪怕十族又奈我何?」因為這一句話,他的朋友門生,大遭其殃,算作九族之外的第十族,併戮於市。十族死者八百七十三人。仁宗即位,以父祖用刑過酷,逐漸輕減,自此以後,從無滅九族之事。
「不可!」胡濙抗聲說道,「族誅已覺過分,豈可滅三族?」
「自王振籍沒──」
陳循指出,王振籍沒,由於豪侈為從來所未有,民間議論紛紛,土木之役死難家屬,以及脫險歸來的將士,憤憤不平。如今固守京城,正須軍民死力效命之時,如果王振之罪定得輕了,不但無法鼓勵民心士氣,且有激起民變之虞。因而力爭,要滅王振三黨。
彼此在郕王面前爭執不已,最後得出一個折衷的結果:王振一族,男丁無論少長皆誅;王振的胞姪,錦衣指揮王山,凌遲處死。
「臣尚有一言,」胡濙說道,「王振籍沒,聽說金銀有數十庫之多,是否可用以優恤殉難官員將士家屬,伏乞鈞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