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在朝鲜 第三十五章 禁卫军的地位(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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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九年,公元一八九三年八月六日,朝廷明发谕旨。李鸿章为中日交涉案全权钦差,兼任朝鲜宣慰钦差大臣。一应事宜,授以全权。陆师水师调动,便宜行事。

谕旨当中,对于徐一凡这方面的事儿,只提及徐一凡应定难汉城劳绩,加兵部侍郎本衔,身兼两钦差差使,一体开复。关于禁卫军的事儿,一个字都没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