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相矛盾的共和国(第2/11页)
所有罗马人都深信这一点。共和国成立后的一个世纪里,罗马经常被社会变革的要求所困扰,比如扩大公民的权利、不断进行根本性的改革等。与此同时,罗马人也顽固地一再表达他们对变化的厌恶。新奇的东西是邪恶的。罗马人不因新奇本身而接受新奇之事,只是在披上神的愿望或古老传统的外衣后,它们才能得到罗马人的赞同。这就是罗马的实用主义,保守性与灵活性并存。保留那些已经证明有效的制度;修正那些失败的;即使是显得多余的地方,罗马人也郑重其事地保存着——或许以后有用。共和国既是一个新的建筑工地,也在后院收藏着大量过时的“破烂”,它的明天就建基在混乱的过去中。
罗马人一点儿也不觉得自相矛盾。对他们的伟大城市,罗马人除了坚持祖先的传统之外,还能注入什么新的内容呢?一些国外的评论家把罗马人的虔诚看作“迷信”,3认为是犬儒主义的统治阶级愚弄大众的伎俩。他们错了。罗马共和国不同于其他国家。希腊城邦国家总是毁于内战和革命,罗马不是这样。在共和国建立后的第一个世纪里,尽管经常发生社会动乱,但城市里从来没有流血冲突。看看希腊人吧,他们的惯常做法是放弃普遍公民权的理想,遁入诡辩术。与之相对照,罗马人用公民权定义自己,把它看得比什么都神圣,比什么都可贵。共和国(republic)的含义正是公共事务(respublica)。在其他公民的眼中,罗马人确切地认识了自己。
别人如何提到自己的名字也很重要。在共和国,一个好公民是大家公认为“好”的公民。罗马人看不出美德和名声有什么区别,用同一个词honestas表示它们。全城一致赞同是罗马人所极力追求的。只要大街上聚集有心怀不满的公民,罗马便有机会得到更大的光荣。每次发生公民骚乱时,行政官的职位便会增加:公元前494年,增加了市政官(aedileship)和保民官(tribunate);前447年,会计官(quaestorship);前367年,司法官(praetorship)。职位越多,需负责任的范围越广,获取成就和赢得赞同的机会越多。公民们最渴求的是别人的赞美,最惧怕的是坏名声。之所以能维持健康的竞争精神,阻止它堕落为自私的野心,罗马人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一种觉悟:在公众面前,名声不能坏了。尽管斗争很激烈、竞争的形势很严峻,但虚荣自负被认为是幼稚的,罗马的公共生活容不得这种心态。置个人荣誉于共同体利益之上是不能容忍的,罗马人觉得只有野蛮人才会这么做,只有比野蛮人更糟的国王才会这么做。
在与其他公民的关系中,罗马人受到的教导是驯服自己的竞争天性,使之服从于公共利益。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时没有这些限制。“罗马人贪婪地追求赞美,追求荣誉,远远超过任何别的国家。”4对它的邻居们来说,这意味着灾难。罗马军团把残酷和效率牢牢地结合在一起,其对手们很难适应。每当罗马人遭遇抵抗,不得不强行攻略一座城市时,他们得手后的一贯做法是杀光所有能找到的生物。想知道哪些是军团留下的残砖断瓦吗?标志是混杂在一起的人的尸体、被分割的狗的脑袋、小牛的残肢。5与野蛮人的冷血不同,罗马人杀戮是为了让人恐惧,是战争机器的一部分。军团士兵的勇气来自对罗马的骄傲,来自跟它的命运荣辱与共的情感,而这种情感为每一位公民所分享。对外人而言是致命的,对罗马人而言是关乎荣誉的。正是这同一种东西成为罗马战争方式的特色。
即便如此,要让意大利的其他城市认识到罗马的征服天性,仍需要一个过程。在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个世纪里,那些相距仅10英里左右的城市也不愿顺从,罗马人为征服他们煞费周折。这不奇怪。不管怎么说,最凶猛的掠食动物也有它的婴幼时期。起初,罗马人抢劫山地部落,与他们进行小规模战斗,逐渐发展了他们控制和杀戮的本能。到公元前360年,罗马成为意大利中部的主人。接下来的几十年,他们向南、北两面扩张,粉碎一切反抗。共和国以惊人的速度成长,到公元前260年代,它已囊括了整个亚平宁半岛。罗马的荣耀也同步增长。对恭顺地表示服从的城市,罗马人大度地满足他们的一些要求,一如保护者屈尊俯就地对待被保护者;敢于反抗的城市将面临没完没了的战斗。罗马人决不容许他们的城市蒙受羞辱,为挽回颜面,他们愿死战到底,不惜任何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