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德国人和战争与和平中的大屠杀(第5/25页)
在整个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大多数德国人继续持有强烈的歧视性的而非灭绝性的犹太恐惧症。这种大众的歧视性犹太恐惧症与引发大屠杀毫无关系。德国民众没有集体地决定发动这场大屠杀;他们狂热的领导人在绝密的情况下发动了这场大屠杀,他们清晰地表明他们并不确信有着广泛的大众支持。希特勒和他的种族灭绝的亲信寄希望于对犹太人普遍的公共偏见,这不是因为他们希望以大众赞同的形式得到充分的回报,因为无论如何这是不可能从歧视性犹太恐惧症中获得的;而是因为这会让他们强化自己的极端举措,他们知道公众可能不会对正在施加给犹太人的东西大惊小怪。伊恩· 克肖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他说:“潜在的反犹太主义和德国民众的冷漠,足以给予纳粹政权不断上升的、有着犯罪动力的仇恨以自主性。纳粹政权需要这一自主性去发动这场大屠杀。”
从集体犯罪到集体的心理抑制
1945年夏季,在许多德国的城镇和乡村出现了招贴画,宣布:“你是有罪的!”这些招贴画展示了来自贝尔森集中营的画面和故事,因为几个原因在公众那里引起了广泛的恐惧和焦虑。画面是恐怖和令人震惊的,“你是有罪的!”这一指控让民众感到不舒服,因为它指向所有的德国人,并且没有任何行政机构署名的展示促动了不确定的感情:是谁正在传递这样广泛的审判。德国人很快发现获胜的、宣称代表纳粹受害者的盟军不仅作出了这样的审判,而且计划让德国人为他们犯下的罪行负责。德国人不可以对自己作出审判,因为他们的敌人占领和分割了他们的国家。无论他们喜欢与否,他们必须习惯于美国人、俄国人、英国人、法国人的审判,要么一致行动,要么跟随他们的法律的、政治的或道德的法规。正如通常所知道的,紧接着的是一个四年期(1945—1949),其间,共同的努力是惩罚那些对把世界带入战争之中负有责任,以及那些对落入他们控制的人犯下难以言表罪行负有责任的德国人。
因为纳粹犯罪的范围如此广泛,涉及数百万的受害者,死亡或下落不明,并难以找到目击证人,因此认定和惩罚这一犯罪行为是不容易的。另外,德国的战败已经造成了它所有机构的完全毁灭和完全崩溃,这一事实使得完成这一任务变得更加困难。这一崩溃给每一个相关的人、茫然的德国人和昏头昏脑的军事机构都造成了普遍的困惑。步履维艰的社会经济问题困扰着整个国家,尤其是数百万遭到轰炸流离失所的家庭,以及远远超过2000万不同国籍的“无家可归之人”。就是在这种混乱的氛围中,战胜国在纽伦堡召集战犯法庭审判纳粹领导人,他们要为犯下战争罪和反人道罪负责。大量的著作记述了对21名著名的纳粹领导人、无数不太出名的亲信,以及和他们相关的犯罪机构(主要是党卫队)的起诉过程。通常大家都认为,这些审讯有助于突出纳粹政权非人道性,有助于给予公正的处罚这些有益的目的。
但是,这些审讯在两个重要的意义上是失败的:它们没有说服德国民众正义得到了执行,同时它们只是起诉了少数的犯罪者。尽管对犹太人所犯的罪行在短期内十分突出,但是纽伦堡法庭和相关的审讯是由战胜国引导的,它们并不代表犹太人的利益,而只代表它们自己的利益。在纽伦堡,大屠杀是一个边缘性的议题;它的意义没有被犹太人社会之外的任何人所认识到,更不用说是德国人自身了。
正如先前所提及的,德国人决不会审判自己,并且许多人竭力躲避审判。在纽伦堡,他们过去的领导人提供了一个悲怆的场面,谴责这一审讯是胜利者的正义,躲避在一系列防卫性的姿态后面,它们包括被迫执行命令、平凡化、对断定的犯罪全然无知。当他们不专注于推卸个人责任的时候,他们又为战败或没有成功履行行政或军事领导职责相互攻击。一些主要的领导人似乎又显示了良心的悔恨,认识到他们是纳粹主义犯罪行为的自愿参与者。汉斯· 弗兰克再次皈依了罗马的天主教,他的公开坦言让他的被告同伴大为震惊:“千年易过,德国的罪行难消。”艾伯特· 施佩尔接受他在纳粹德国所发挥作用的全部责任,这个观点一方面引起了被告同伴的厌恶,另一方面也引起了原告的怀疑。同盟国的法官或者律师显示如此的怀疑态度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当他们面对着迟延的辩护或者坦白时,怀疑这些行为可能受到犯罪者自利动机的促动。这些犯罪者企图提高自身的重要性,或者取悦原告,说服他们更加宽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