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言(第5/6页)

在解释和描述导致大屠杀的事件中,从一开始表明一个人知识和道德的假定是重要的。本书采取的道德观点不同于18世纪启蒙运动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相信理性、自由、人类尊严、宽容、得到被统治者同意的统治,以及通过运用科学的人文主义追求真理。同时,在基督教和康德哲学的基础上,人们必然断言:人本是曲木,不可能被造就成完全笔直的。五千年文字记载的历史证明人类不是善的,更不用说是完美的,18世纪大多数思想家都知道这个道理。假如给予人专门的灌输、贿赂、腐化,大多数人会乐意帮助任何一种犯罪,甚至种族灭绝。邪恶是历史中的现实存在;它既不是我们原始遗产的一部分,也不是由社会环境决定的。邪恶是一种道德的缺陷,它来自扭曲的本能和变态的欲望:“它蜷伏在我们意识最深的地方,散发着对上帝的恨和对死亡的爱。致命的邪恶把我们和虚无联系起来。”

决定本书叙事的基础是几个解释性的假定和策略。第一是存在着修辞和行为的对应,一个人所信的和他所为的对应。阿道夫· 希特勒和他的亲信是真正的信徒,他们相信犹太人对德国有着致命的危险,因此必须被驱逐和消灭。希特勒所说的他的“花岗岩般坚实基础”的信仰,特别是对犹太人的仇恨,是真诚相信且按其行事的。第二是要绝对相信希特勒和他的党羽是残暴的犹太人的杀戮者。第三,我们假定纳粹领导层是离经叛道的,具有天生的操纵权力的能力。元首设定的管理风格的基调,就是操纵他人和不信任他人:“我只告诉他需要知道的。”作为最诡异的罪犯,他曾经说过:“这是一个古老的生活信条:能够口头讨论的任何东西,都不应该记录下来。”由此推论:在判断希特勒和他最亲密的圈子之间的精确性和真实性的时候,一个人应该宁可使之过于谨慎为好,因为他是在和一帮精神错乱的说谎者打交道。另外,欺骗在纳粹德国被制度化,在研读纳粹的“官方”文件时要极度地谨慎。当然,文献是历史重构的飞轮,但是,偏爱官方或政府的文件可能是一个大的陷阱。大屠杀是一个犯罪政权实施的,它的官方资料原则上是不可信的,因为它们受到了谎言和其他思想错乱的污染,充满了遗漏、迂回、夸张、隐瞒、委婉,这对犯罪的思想是习以为常的。接下来是范围更广、较少受到污染的信息,包括日记、自传、文学、画报、杂志,以及大量其他跨领域的资料,它们必然覆盖在这一复杂和令人悲痛的事件上。

尽管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以下的方法是跨学科的,采用了心理学、社会学、文学、哲学和历史学的概念,但是它的重点一直是放在人类的选择和行为,而非经常倾向于变为具体化的抽象之上。确实,我们看到或者体验到特殊的东西,我们经常在普遍的意义上进行思考。这就是我们为了解释事件,并给予这些事件以意义所付出的代价。重构复杂历史事件的行为需要许多解释性的原则,但是这些有助于理解的帮手有时会变成自身的对手,它们推动着叙事,并且把叙事包裹在抽象的云雾之中。大屠杀不应该消解在语言学或者统计学性质的一种抽象之中。抽象是不负责任的,而人类却是负责任的。受害者、罪犯、旁观者,不是社会的、宗教的、经济的或心理学范畴的具体体现;他们是作出积极或者消极选择和决定的人类存在者,这些选择和决定使他们成为受害者、罪犯、英雄、同谋或旁观者。概念有助于理解现实,它们表现现实,但不会再生现实。我希望尽管使用了许多抽象的术语,但人类的元素一直是以下叙述的中心,因为只有采取这样的方式,大屠杀才能在我们的集体记忆中获得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