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史百家简编卷下(第19/23页)

以上赈饥、巡幸、击越、击羌、开边田、供初郡六者,皆耗财事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贬秩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仅管天下盐铁。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与争,物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县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物,名曰平准。天子以为然,许之。

以上平准,兴利之事十二

于是天子北至朔方,东到太山,巡海上,并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弘羊又请令吏得入粟补官,及罪人赎罪;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告缗。他郡国各输急处,而诸农各致粟山东。

漕益岁六百万石。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物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以上入粟得补官赎罪给复,兴利之事十三于是弘羊赐爵左庶长,黄金再百斤焉。是岁小旱,上令官求雨,卜式言曰:“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贩物求利。烹弘羊,天乃雨。”

太史公曰: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所从来久远,自高辛之前尚矣,靡得而记云。故《书》道唐、虞之际,《诗》述殷周之世,安宁则长庠序,先本绌末,以礼义防于利,事变多故而亦反是。是以物盛则衰,时极而转,一质一文,终始之变也。

《禹贡》:九州各因其土地所宜、人民所多少而纳职焉。汤武承弊易变,使民不倦,各兢兢,所以为治,而稍陵迟衰微,齐桓公用管仲之谋,通轻重之权,徼山海之业,以朝诸侯,用区区之齐显成霸名。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自是之后,天下争于战国,贵诈力而贱仁义,先富有而后推让。故庶人富者,或累巨万;而贫者或不厌糟糠。有国强者,或并群小以臣诸侯;而弱国或绝祀而灭世。以至于秦,卒并海内。

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及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三等:黄金以镒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于是外攘夷狄,内兴功业,海内之士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古者尝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上,犹自以为不足也。无异!故云:事势之流,相激使然,曷足怪焉!

凡兴利之事十三,分条叙之,耗财之事十一,并作两处叙之。兴利之事以桑弘羊平准均输为最失政体,故末引卜式之言,以鸣其愤,而以平准名篇。

曾巩/越州赵公救灾记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右谏议大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以上先事之备

州县吏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且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