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史百家杂钞卷二十一(第11/18页)

以上再叙历官,又坐前事论贬

夫驱未尝教之卒,临不可守之城,以战虎狼百倍之贼,议今之法,则独可守死尔;论古之道,则有不去以死、有去之以生。吏方操法以责士,则君之流离穷困,几至老死,尚以得罪于言者,亦其理也。君以治平三年待阙于常州,于是再迁尚书司封员外郎。以四年四月四日卒,年五十八。有文集四十卷。明年二月二十九日,葬于武进县怀德北乡郭庄之原。

以上卒葬

君曾祖讳辉,祖讳谅,皆弗仕。考讳柬之,赠尚书工部侍郎。夫人饶氏,封晋陵县君,前死。子男:隅,太庙斋郎;除、为进士;其季恩儿尚幼。女嫁秘书省著作佐郎、集贤校理同县胡宗愈,其季未嫁。嫁胡氏者亦又死矣。

以上先世子女

铭曰:

文于辞为达,行于德为充,道于古为可,命于今为穷。呜呼已矣!卜此新宫。

王安石/临川王君墓志铭

孔子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固有等矣;至其以事亲为始,而能竭吾才,则自圣人至于士,其可以无憾焉一也。余叔父讳师锡,字某。少孤,则致孝于其母。忧悲愉乐,不主于己,以其母而已。学于他州,凡被服饮食、玩好之物,苟可以惬吾母而力能有之者,皆聚以归。虽甚劳窘,终不废。丰其母,以及其昆弟姑姊妹,不敢爱其力之所能得;约其身,以及其妻子,不敢慊其意之所欲为。其外行,则自乡党邻里,及其尝所与游之人,莫不得其欢心。其不幸而蚤死也,则莫不为之悲伤叹息。夫其所以事亲能如此,虽有不至,其亦可以无憾矣。

自庠序聘举之法坏,而国论不及乎闺门之隐,士之务本者,常诎于浮华浅薄之材。故余叔父之卒年三十七,数以进士试于有司,而犹不得禄赐以宽一日之养焉。而世之论士也,以苟难为贤,而余叔父之孝,又未有以过古之中制也,以故世之称其行者亦少焉。盖以叔父自为,则由外至者,吾无意于其间可也。自君子之在势者观之,使为善者不得职,而无以成名,则中材何以勉焉?悲夫!

叔父娶朱氏,子男一人,某;女子一人,皆尚幼。其葬也,以至和四年,祔于真州某县某乡铜山之原皇考谏议公之兆。为铭,铭曰:

夭孰为之?穷孰为之?为吾能为,已矣无悲!

王安石/广西转运使苏君墓志铭

庆历五年,河北都转运使、龙图阁直学士信都欧阳修,以言事切直,为权贵人所怒,因其孤甥女子有狱,诬以奸利事,天子使三司户部判官、太常博士武功苏君,与中贵人杂治。当是时,权贵人连内外诸怨恶修者,为恶言,欲倾修锐甚,天下汹汹,必修不能自脱。苏君卒白上曰:“修无罪,言者诬之耳!”于是权贵人大怒,诬君以不直,绌使为殿中丞、泰州监税。然天子遂寤,言者不得意,而修等皆无恙,苏君以此名闻天下。嗟乎!以忠为不忠,而诛不当于有罪,人主之大戒。然古之陷此者相随属,以有左右之谗,而无如苏君之救,是以卒至于败亡而不寤。然则苏君一动,其功于天下岂小也哉?苏君既出逐,权贵人更用事。凡五年之间再赦,而君六徙,东西南北,水陆奔走辄万里。其心恬然,无有怨悔,遇事强果,未尝少屈。盖孔子所谓刚者,殆苏君矣!

以上直欧阳公之狱

君又尝通判陕府,当葛怀敏之败,边告急,枢密使使取道路戍还之卒再戍仪、渭。于是延州还者千人,至陕,闻再戍,大怨,即欢聚,谋为变。吏白闭城,城中无一人敢出,君徐以一骑出卒间,谕慰止之,而以便宜还使者。戍卒喜曰:“微苏君,吾不得生!”陕人曰:“微苏君,吾其掠死矣!”

以上还延州卒,不令再戍

有令刺陕西之民以为兵,敢亡者死。既而亡者得,有司治之以死。君辄纵去,而言上曰:“令民以死者,为事不集也;事集矣,而亡者犹不赦,恐其众相聚而为盗。惟朝廷幸哀怜愚民,使得自反。”天子以君言为然,而三十州之亡者皆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