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史百家杂钞卷十七(第11/24页)
中山靖王胜,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为中山王。十四年,孝景帝崩。胜为人乐酒,好内,有子枝属百二十余人。常与兄赵王相非,曰:“兄为王,专代吏治事。王者当日听音乐声色。”赵王亦非之曰:“中山王徒日淫,不佐天子拊循百姓,何以称为藩臣?”立四十二年卒,子哀王昌立。一年卒,子昆侈代为中山王。
右二国本王,皆贾夫人之子也。
长沙定王发,发之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辟,不愿进,而饰侍者唐儿使夜进。上醉不知,以为程姬而幸之,遂有身。已乃觉非程姬也,及生子,因命曰“发”。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长沙王。以其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立二十七年卒,子康王庸立。二十八年卒,子鲋立,为长沙王。
右一国本王,唐姬之子也。
广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广川王。十二年卒,子齐立为王。齐有幸臣桑距,已而有罪,欲诛之,距亡,王因禽其宗族。距怨王,乃上书告王齐与同产奸。自是之后,王齐数上书告言汉公卿及幸臣所忠等。
胶东康王寄,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为胶东王。二十八年卒。淮南王谋反时,寄微闻其事,私作楼车镞矢,战守备,候淮南之起。及吏治淮南之事,辞出之。寄于上最亲,意伤之。发病而死,不敢置后。于是上问。寄有长子者名贤,母无宠;少子名庆,母爱幸。寄常欲立之,为不次,因有过,遂无言。上怜之,乃以贤为胶东王,奉康王嗣,而封庆于故衡山地,为六安王。胶东王贤立十四年卒,谥为哀王。子庆为王。六安王庆,以元狩二年用胶东康王子为六安王。
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为清河王。十二年卒,无后。国除,地入于汉,为清河郡。
常山宪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用皇子为常山王。舜最亲,景帝少子,骄怠多淫,数犯禁,上常宽释之。立三十二年卒,太子勃代立为王。初,宪王舜有所不爱姬生长男棁,棁以母无宠故,亦不得幸于王。王后脩生太子勃。王内多,所幸姬生子平、子商,王后希得幸。及宪王病甚,诸幸姬当侍病,故王后亦以妒娼不常侍病,辄归舍。医进药,太子勃不自尝药,又不宿留侍病。及王薨,王后、太子乃至。宪王雅不以长子棁为人数,及薨,又不分与财物。郎或说太子、王后,令诸子与长子棁共分财物,太子、王后不听。太子代立,又不收恤税。棁怨王后、太子。汉使者视宪王丧,棁自言:宪王病时,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太子勃私奸、饮酒、博戏、击筑,与女子载驰,环城过市,入牢视囚。天子遣大行骞验王后及问王勃,请逮勃所与奸诸证左,王又匿之。吏求捕,勃大急,使人致击笞掠,擅出汉所疑囚者。有司请诛宪王后脩及王勃,上以惰素无行,使棁陷之罪,勃无良师傅,不忍诛。有司请废王后脩,徙王勃以家属处房陵,上许之。勃王数月,迁于房陵,国绝。月余,天子为最亲,乃诏有司曰:“常山宪王蚤夭,后妾不和,逋孽诬争,陷于不义,以灭国,朕甚闵焉!其封宪王子平三万户,为真定王;封子商三万户,为泗水王。”真定王平,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真定王。泗水思王商,以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泗水王,十一年卒。子哀王安世立,十一年卒,无子。于是上怜泗水王绝,乃立安世弟贺为泗水王。
右四国本王,皆王夫人兒姁子也。其后,汉益封其支子为六安王、泗水王二国。凡兒姁子孙,于今为六王。
太史公曰:高祖时,诸侯皆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其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