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家书(第54/57页)

弟此刻到营,宜专意整顿营务,毋求近功速效。弟信中以各郡往事推度,尚有欲速之念。此时自治毫无把握,遽求成效,则气浮而乏,内心不可不察。

进兵须由自己做主,不可因他人之言而受其牵制。非特进兵为然,即寻常出队开仗,亦不可受人牵制。应战时,虽他营不愿,而我营亦必接战;不应战时,虽他营催促,我亦且持重不进。若彼此皆牵率出队,视用兵为应酬之文,则不复能出奇制胜矣。五年吴城水师,六年抚州瑞州陆军,皆有牵率出队之弊,无一人肯坚持定见,余屡诫而不改。弟识解高出辈流,当知此事之关系最重也。

宝勇本属劲旅,普副将所统太多,于大事恐无主张,宜细察之。黄南坡太守有功于湖南,有功于水师,今被劾之后继以疾病,弟宜维持保护,不可遽以饷事烦之。逸斋知人之明特具只眼,豪侠之骨,莹澈之识,于弟必相契合。但军事以得之阅历者为贵,如其能来,亦不宜遽主战事。

各处写信自不可少,辞气须不亢不卑,平稳惬适。余生平以懒于写信,开罪于人,故愿弟稍变途辙。在长沙时,官场中待弟之意态,士绅中夺情之议论,下次信回,望略书一二,以备乡校之采。

吉安在宋明两朝,名贤接踵,如欧阳永叔、文信国、罗一峰、整庵诸公。若有乡绅以遗集见赠者,或近处可以购觅,望付数种寄家。余俟续布。

即候近好。兄国藩手草,咸丰七年十月初十日。

致九弟·凭壕对击,坚忍不出 咸丰八年四月十七日

沅甫九弟左右:

十四日胡二等归,接弟初七夜信,具悉一切。

初五日城贼猛扑,凭壕对击,坚忍不出,最为合法。凡扑人之墙,扑人之壕,扑者,客也,应者,主也。我若越壕而应之,则是反主为客,所谓致于人者也;我不越壕,则我常为主,所谓致人而不至于人也。稳守稳打,彼自意兴索然。峙衡好越壕击贼,吾常不以为然。凡此等处,悉心推求,皆有一定之理。迪安善战,其得诀在不轻进、不轻退六字,弟以类求之可也。

夷船至上海天津,亦系恫吓之常态。彼所长者,船炮也;其所短者,路极远人极少。若办理得宜,终不足患。

报销奏稿及户部复奏,即日当缄致诸公。依弟来书之意,将来开局时,拟即在湖口水次盖银钱所。张小山、魏召亭、李复生诸公多年亲依该所,现存银万余两,即可为开局诸公用费及部中使费。六君子不必皆到,此局但得伯符、小泉二人入场,即可了办。若六弟在浔较久,则可至局中照护周旋;若六弟不在浔阳,则弟克吉后回家一行,仍须往该局为我照护周旋也。至户部承书说定费资,目下筠仙在京似可料理,将来胡莲舫进京亦可帮助。

筠仙顷有书来,言弟名远震京师。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弟须慎之又慎。兹将原书抄送一阅。

家中四宅大小平安。兄夜来渐能成寐。葛亦山先生病尚未愈,而教书工课如常。刘为章在白果看地,余与尧、霞不以为然。第二次往看岳龙,则飘然不反,回湘潭筱岑家去矣。顷有杜茂才者,丰城人,避难来住永丰,至我家投效,因留其看地。据刘与杜二人言,周璧冲有凶煞,是宜速改。余观杜之识似胜于刘,并胜于近处诸人,不知视东阳叔祖何如耳?余心时时未忘改葬一事,而苦自己不善看,又苦无最贴心之人。弟意以东阳叔祖为主,渠亦难于远出寻求,且上等者自须先自为谋。日夜念此,至焦灼耳。

先大父、先太夫人尚未有祭祀之费,温弟临行捐银百两,余以刘国斌之赠,亦捐银百两,弟可设法捐赀否?四弟、季弟则以弟昨寄之银内提百金为二人捐款。合之当业二处,每年可得谷六七十石,起祠堂,树墓表,尚属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