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家书(第19/57页)
然祸福由天主之,喜恶由人主之。由天主者,无可如何,只得听之;由人主者,尽得一分算一分,撑得一日算一日。吾兄弟断不可不洗心涤虑,以求力挽家运。第一,贵兄弟和睦。去年兄弟不和,以致今冬三河之变。嗣后兄弟当以去年为戒。凡吾有过失,澄、沅、洪三弟各进箴规之言,余必力为惩改,三弟有过,亦当互相箴规而惩改之。第二,贵体孝道。推祖父母之爱以爱叔父,推父母之爱以爱温弟之妻妾儿女及兰、惠二家。又,父母坟域必须改葬。请沅弟做主,澄弟不可过执。第三,要实行“勤俭”二字。内间妯娌不可多事铺张。后辈诸儿须走路,不可坐轿骑马。诸女莫太懒,宜学烧茶煮菜。书、蔬、鱼、猪,一家之生气;少睡多做,一人之生气。勤者生动之气,俭者收敛之气。有此二字,家运断无不兴之理。余去年在家,未将此二字切实做工夫,至今愧恨,是以谆谆言之。余详日记中,不赘。
致诸弟·家庭不可说利害话 咸丰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澄侯、沅甫、季洪老弟左右:
十三日写信,专人回家。十五日接澄、沅冬月二十九、三十两缄,得悉叔父大人于二十七日患病,有似中风之象。
吾家自道光元年即处顺境,历三十余年,均极平安。自咸丰年来,每遇得意之时,即有失意之事相随而至。壬子科余典试江西,请假归省,即闻先太夫人之讣。甲寅冬,余克武汉田家镇,声名鼎盛,腊月二十五甫奉黄马褂之赏,是夜即大败,衣服、文卷荡然无存。六年之冬、七年之春,兄弟三人督师于外,瑞州合围之时,气象甚好,旋即遭先大夫之丧。今年九弟克复吉安,誉望极隆,十月初七接到知府道衔谕旨,初十即有温弟三河之变。此四事者,皆吉凶同域,忧喜并时,殊不可解。
现在家中尚未妄动,妥慎之至。余在此则不免皇皇。所寄各处之信,皆言温弟业经殉节,究欠妥慎,幸尚未入奏。将来拟俟湖北奏报后,再行具疏也,家中亦俟奏报到日乃有举动。诸弟老成之见,贤于我矣。
叔父大人之病,不知近状如何?兹专法六归,送鹿茸一架,即沅弟前此送我者。此物补精血远胜他药,或者有济。
迪公、筱石之尸业经收觅,而六弟无之,尚有一线生 理。若其同尽,则六弟遗骸必去迪不远也。意者其已逃出,如潘兆奎;或暂降,如葛原五乎?家中分用钱项,澄弟意待各炊时再说,余亦无成见,听弟主张可也。沅弟信言家庭不可说利害话,此言精当之至,足抵万金。余生平在家在外,行事尚不十分悖谬,惟说些利害话,至今悔憾无极。
霞仙请做嫁妆,即祈澄弟代做,明年三、四、五月可办婚事。即问近好。兄国藩手草。
致诸弟·起屋造祠堂 咸丰九年正月十一日
澄侯、沅甫、季洪三弟左右:
玉四等来,得知叔父大人病势稍加,得十三日体恤之旨,不知何如?顷又接十九日来缄,知叔父病已略愈,欣慰欣慰!然温弟灵枢到家之时,我家祖宗有灵,能保得叔父不添病,六弟妇不过激烈,犹为不幸中之一幸耳。
此间兵事,凯章在景德镇相持如故。所添调之平江三营、宝勇一营,均已到防,或可隐扎浚川。在南康之多城墟,打一胜仗,夺伪印四十三颗,伪旗五百余面,皆解至建昌,甚为快慰!惟石达开尚在南安一带,悍贼亦多,不知究竟能扫荡否?吉中营以后常不离余左右,沅弟尽可放心。
起屋造祠堂,沅弟言外间訾议,沅弟自任之。余则谓外间之訾议不足畏,而乱世之兵燹,不可不虑。如江西近岁,凡富贵大屋,无一不焚,可为殷鉴。吾乡僻陋,眼界甚浅,稍有修造,已骇听闻。若太闳丽,则传播尤远,苟为一方首屈一指,则乱世恐难幸免。望弟再斟酌于丰俭之间,妥善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