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年谱卷四(第3/14页)

刑部侍郎黄公赞汤在籍,公于上年奏请督办江西劝捐,至是计捐银数四十余万两。公军入江西后,皆赖黄公筹捐银两接济。湖南协饷,专拨供湖北金口之师。公所请拨浙、闽协饷,以有警不时解到,公乃议借运浙盐,行销于江西、湖南。旧日淮南引地,用盐抵饷,仍请以黄公赞汤总理盐饷事务。

江西巡抚陈公启迈与公谋调遣兵勇,意见多不合,饷尤掣肘。万载县知县李皓,与其乡团举人彭寿赜,以团事互相控诉。公见彭寿颐,赏其才气可用,札调来营差遣。陈公乃收系彭寿赜,令臬司恽光宸严刑讯治之。以是尤多龃龉。

二十三日,贼窜陷广信,罗公泽南由弋阳追剿,破之。二十七日,克广信府城,贼窜入浙江境。

公由南昌督水师进发,驻吴城镇。

四月初一日,驰奏罗泽南陆军克复弋阳一折,阵亡勇弁张以德、易传武、喻能益请恤。又奏陈湖北兵勇不可复用、大江北岸宜添劲旅一折。奏称:自粤匪至鄂,迄今不满三载,而全军覆溃者五次,小溃小败不可胜数。既溃之后,仍行收集兵勇,习为故常,恬不为怪。宜变易前辙,扫除而更张之。请饬下湖北督抚另立新军,涤除旧习,使江之北岸得两路足恃之兵,则不惟有益大局,即臣等水陆各军,亦有恃而不恐。奉寄谕:“交湖广总督杨霈,署巡抚胡林翼办理。”时鄂军屯聚德安,湘军回援武汉者,为数无多。公屡函致胡公林翼,论东南大势,以武昌据金陵上游为必争之地,宜厚集兵力,以图恢复。杨公载福伤病在籍,病稍痊。湖南巡抚骆公秉章委令招募水勇,又添造战船,赴鄂助剿。李公孟群补授湖北臬司。胡公委令添募陆勇,扼防金口,饷械均仰给于湘中,兵势稍振。

是日,又奏请拨浙引用盐抵饷一折。奏称:贼据金陵,长江梗塞。淮南盐务,片引不行,奸民偷送贼中,贱售于各岸。江西、湖南民间皆食私盐。方今饷项缺乏,请旨饬拨浙盐三万引,设法运销于淮引口岸,以济军饷之不足。附片奏:现当干戈扰攘,招商领运为难,拟仍用劝捐之法行之。请旨饬派在籍侍郎黄赞汤,在江西临江府属樟树镇设局,劝谕绅富,措资办运,并请浙江学政、侍郎万青藜,在浙督办盐运。江西道员史致谔、万启琛协理西省盐运。湖南盐法道裕麟、在籍知府黄廷瓒,协理楚省盐运。又将《盐饷章程》分条咨商户部,并咨商浙江巡抚及江西、湖南、湖北巡抚。户部议准。既而贼氛大扰,未能畅行也。

公又奏湖北在籍礼部主事胡大任、江西在籍礼部主事甘晋,并办理臣军粮台,未能赴部当差,请饬吏部查照办理。是时南昌设立后路粮台,公委甘晋、李瀚章综理之。罗公泽南移军剿贼于景德镇,贼窜入徽州境,罗公乃移驻饶州,以图湖口。

十二日,公驰奏陆军克复广信郡城一折,奏保罗泽南转战千里,谋深勇沉,常能从容镇定,以少胜众,请交部从优议叙。

十三日,公由吴城进驻南康,派前队战船进泊青山,以攻湖口。

十九日,贼由姑塘上犯,水师击之,挫败,退泊火焰山。

二十一日,水师焚贼船于马家堰,于徐家埠,又追焚之于都昌城下,计百数十号。

湖北兴国崇通等属贼党日炽,分股窜入江西境,陷踞义宁州,杀掠甚惨。

五月初八,公派水师搜剿贼船于都昌。

十三日,水师击贼船于青山,破之,追奔至鞵山以下。

罗公泽南驻军饶州。浙江巡抚檄调湘军往徽州会剿,未行,而江西闻义宁之警,省城戒严。陈公启迈亟调湘军回南昌,罗公遂移军而西。

二十一日,公驰奏内湖水师近日接仗情形一折。附片奏:臣前在江省吴城,近在南康,与臣塔齐布信息常通。九江与南康仅隔一庐山,因贼匪时时窥伺,昼夜巡防,臣等二人不敢远离营次。屡约以匹马相见,而未能也。又称:罗泽南一军既须回湘省,则不能由都昌进剿湖口,东岸无陆兵,则水军孤悬可虑。奉上谕:“该侍郎等务当通筹大局,谋勇兼施,以副朕望。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