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专制危机的一种解决形式(第18/33页)

  • 这也不是说顺治皇帝不再倚重其满族的支持者了。与鳌拜摄政时的说法相反,当时顺治十分关心满人的地位。例如在1654至1655年间,许多人抱怨对窝藏逃人者的刑罚过重。1655年4月,皇帝为这些法律条文做辩护,认为必须维持这些条文,否则满人就会失去奴仆。“若然,谁将为我等之奴?我等将何以处?满人之艰辛谁人问之?”凯斯勒:《康熙与清统治的巩固》,第16—17页;参见杨学琛:《关于清初的“逃人法”》,第46—49页。​

  • 张其昀编:《清史》,第3789页;赵尔巽:《清史稿》第二五一卷,第6页。刘正宗之弟名叫刘正学,尽管曾经服事于郑成功,但由于刘正宗之故,他仍被委派在清军中供职。另一兄弟刘芳名,官至总兵。与陈名夏一样,因伪造顺治遗诏一事而特别受到谴责的刘正宗,反映了某些明朝后期宫廷的任人挟私的陋习。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55页;《鳌拜摄政时期的政策与制度》,第268—269页;《鳌拜摄政时期的政策与朋党》,第18页。顺治去世的18个月前,都御史魏裔介上章弹劾刘正宗和张缙彦。1660年7月7日,魏裔介提醒皇帝注意张缙彦为刘正宗一部诗集所作序言中的一个辞语。其词曰“将明之才”,也可理解为“辅佐明朝之才”,故刘正宗被夺去大学士之职,籍没了一半家产,张缙彦终身流放宁古塔。汤姆·费席尔:《忠明态度与文字狱》,第6—7页;《贰臣传》第八卷。​

  • 1655年,闽浙总督以周亮工贪酷,对之加以弹劾。周亮工被遣送回福建受审。当郑成功进攻时,他正在福州狱中。值此危急之际,他被暂时释放出来,负责城防。然而此后又被召回北京,继续受审。1661年康熙登基大赦时,他仍在狱中。后继任江南江安粮道。1669年,他再次被劾贪贿,次年大赦时被释放。两年后他死了。《贰臣传》第二十卷;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73—174页。与钱谦益一样,周亮工以其保护了前明遗民,特别是保护了成为清初南京诸大师的那几位艺术家,为自己的降清做辩护。由明朝遗民、诗人、画家龚贤于1669年所撰的一篇碑文暗示说,遗民们对周亮工保护了他以前在复社的朋友们十分赞赏。龚贤是周亮工的邻居。杰罗姆·西尔伯格德:《龚贤的绘画和诗歌》,第564页。​

  • 魏裔介一直是他认为承明而来的颓废之风最积极的批评者之一。1654年10月25日,他上奏道:“今自明季以来,风俗颓靡,僭越无度,浮屠盛行,礼乐崩坏。臣数年来在都门见隶卒倡优之徒,服色艳丽;负贩市侩之伍,舆马赫奕;庶人之妻,珠玉炫耀。虽经禁约,全不遵行。丧事之家,尽耗资财,以供焚毁。”《兼济堂文集》第一卷,第25页。魏裔介为天主教徒,这当然是秘密的。他攻击佛寺的腐朽现象,力主恢复创立明朝的洪武皇帝的严法,禁止僧人外出,不许庶民舍子入寺,等等。他抨击的主要观点是:中国社会已变得四分五裂了,未能齐心一致。人们醉心于追求私利,传统的制度衰落了。例如乡约制:“乡约六谕之教为虚文,千百中无一人奉行者,欲民之不困于财而兴于礼让也得乎?”因此需要进行一次正规化的大改革,恢复这些礼仪,约束人们对私利的追求,重新组织社会,复归务农之本,以最终达到安邦治民的目的。“凡一以道同风,使民务于孝悌力田,而国家收富强之用。”同上书第一卷,第26页。​

  • 王士祯(1656年河南进士)是另一位“新人”,他既是康熙朝的一个主要大臣,又是当时最著名的诗人之一。1659年,他任扬州巡检期间,结识了江苏许多重要的诗人,包括钱谦益与冒襄。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31—8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