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北方中国的地方控制(第13/16页)
同上书,第274页。任珍将胜利归于“幸仗我皇上洪福,皇叔父摄政王威灵”。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72—273页。
同上书,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72—273页;参见《清史稿·孟乔芳传》,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67页。
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49—250页。
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50页。奉天人申朝纪(卒于1648年)显然是一名精明强干的官员,为治清静肃然,又致力于恢复秩序。下级官吏要是被指控有专横霸道之态,立刻降职。“劾贪吏数十人”。减站银岁额20万两为15万两,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此外,申朝纪任命了直接向他报告的固定的催税人,以取代轮流由里长征收专门的代役钱的作法。《大清一统志》第一三三卷,第32页;王轩、杨笃:《山西通志》第一○四卷,第28页。
这次军事远征是由觉善统帅的。《世祖实录》第二十九卷,第348页。奏折在1646年12月24日收到。
1644年9月23日奏折。《明清史料》丙编第五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8—80页。另一份报告罗列了巨寇的姓名与称号,特别指出他们早以“王”号闻名,例如“冲天大王”或“扫地大王”,“不比寻常土贼也”。这位上奏者解释说,寻常土贼不能与之相比的原因,在于某一巨寇一旦拉起一支大队伍,马上就以“王”自号。他们建营立寨,各种武器样样俱全,以攻城掠地为务,而不似土贼不过断路劫财而已。《明清史料》甲编第一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4页。上奏者为杨方兴。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册。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4—85页。
同上。
丁文盛获胜的奏报于1647年4月14日抵京。《世祖实录》第三十一卷,第363页。至于他被处罚之事,可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3页。
其例见1647年农历十月陵县的奏报。《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4页。
后一种情形的典型例子是黟县的陷落。黟县是介于大运河与官道之间的重要城市。1647年11月26日,丁文盛的继任者张儒秀报告说,不久前有马贼400余名,步贼不知其数,于夜间步行进攻黟县,次日击败衙兵,架云梯爬上城墙,进城烧杀抢劫。知县与儒学训导设法逃跑了,其余的县衙官吏皆被盗贼杀害。他们洗劫了该城,然后返回山中营寨。《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0页。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6页。
《明清史料》丙编第七册。所注日期为1648年1月初,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7—88页。张儒秀奏捷的报告于1648年1月15日抵京。《世祖实录》第三十五卷,第416页。沙尔虎达(1599—1659),苏完部人氏,年轻时投努尔哈赤。在1658年,他扫清阿穆尔(译者按:即黑龙江)地区的沙俄人,歼灭了斯捷潘诺夫及其人马。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6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