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南京政权(第32/35页)
艾维四:《晚明士大夫陈子龙》,第131—132页。
斯特鲁弗:《南明》,第16—17页。
计六奇:《明季南略》,第7页。吕大器(此时被公开指责为不赞成拥立福王的人)于7月30日辞职。后被唐王请出,任兵部尚书和大学士。但他尚未到任,唐王政权就垮台了。于是,吕大器又前往广东,拥立永历为监国。后来病死于广东。《明史》,第3132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4页。
姜曰广于10月9日辞职。谈迁:《国榷》,第6146页;又见文秉:《甲乙事案》,第48页。姜曰广后在金声桓手下任职,1649年因抗清失败而自杀。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44页。高弘图要求去监管漕运,但却命他回内阁供职。1644年11月4日他终于辞职,由于无法返回山东老家,只好留居南京一带。南京降清后,他在一座破庙中悬梁自尽。谈迁:《国榷》,第6110—6111页;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44页,《明史》,第3081页。
计六奇:《明季南略》,第12页;克劳福德:《阮大铖传》,第41—42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3页。人们指责钱谦益,为了换取马士英让其继续任礼部尚书而支持对阮大铖的任命。邓尔麟:《嘉定忠臣》,第251页。
刘宗周对这一问题的看法,见《明史》,第2882页。
谢国桢:《南明史略》,第50页。主张收复失地的人们常将自己比作南宋的爱国之士。他们把史可法比作李纲,把马士英比作完全自愿地放弃北方失地的卖国贼秦桧。因此,他们反对“两立”之说。所谓“两立”,即指两个军事实力和政治声望大体相当,又都声称有权统治全国,因而产生的二者并存的局面。正人君子们拒绝考虑北方的清朝与南明像从前的金朝与南宋那样共存的可能性,关于“两立”,见罗伯特·克莱默:《周密和修端》,第17页。
周时雍:《兴朝治略》第二卷,第1页。
赵光远于1635年被洪承畴调到汉中。他在阳平一带抵御张献忠,被南明政权任命为川陕总督。《明史》第2724、2981、3511、3513页。其他各城守将也都被赐予封爵。顾炎武:《圣安本纪》,第2—3页。张缙彦曾参预迎接李自成入京,并为大顺政权效过力。大顺政权垮台后,他逃回河南。尽管张缙彦有此污点,弘光帝还是任命他为河北、山东、河南总督,承认了他在惨遭战火蹂躏的河南的权力。这一任命曾引起争议。后来,张缙彦被列入北都从贼诸臣的名单。但马士英(他可能接受了贿赂)拒绝正式弹劾他。于是,这位总督得以逍遥法外,后经洪承畴举荐归降清朝。张缙彦为一己私利而降,1660年因在浙江任职时被指控写了一首自吹为英雄的词而被流放。后死于流放地宁古塔。顾苓:《金陵野钞》,第31页;孙甄陶:《清史述论》,第34—35页;《明史》,第3494页;德·弗格斯:《中原的起义》,第31页。
关于19世纪豫北“寨”的情况,文献中有一些精彩的描述。这些寨的墙皆用土筑成。方圆3~5里。寨内通常有一座高大的瓦房,和一座石砌的用来扼守寨门的塔楼或碉堡。寨内约有30户左右的居民,他们通常是寨主的佃户。有时,同姓人家聚居在一寨之内,后来,这样的寨常被称作“某家庄”。寨主还训练自己的乡兵。傅衣凌:《关于捻变的新解释》,第33页。1640年,河南知府报告,有些豪绅(以占地多达一千顷为标准)建立私人武装,残杀百姓,奸淫妇女,强占土地,有时甚至袭击当地官府。德·弗格斯:《中原的起义》,第6—7页。这些豪绅不都是大地主,有的是盐商或落第举子,其追随者则是小商贩、城市游民和破产农民。同上书,第24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1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