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第3/3页)

简南有时候觉得他找到了驯化猛兽的方法。

阿蛮终归才二十二岁,经历坎坷,但是仍然少女心性,喜欢吃甜,喜欢零食,喜欢各种花里胡哨包装的能塞嘴里的东西。

这可能是她唯一一个嗜好。

因为无伤大雅,因为不会影响到她的工作,所以她放纵这种爱好变成嗜好。

“其实我能听得见。”阿蛮洗完手吹干,走出男厕所大门的时候,剥着糖吐槽,“我耳力是练过的,你开着水笼头在马桶上面铺层纸,我还是能听得见。”

简南:“…………”

“你憋了很久吧。”阿蛮小小声的,笑嘻嘻的,“好急。”

读书人简南:“…………”

恶趣味成功的阿蛮心情很好的笑,抬头,看到了站在费利兽医院大门口的熟人,说要离开切市一个月实际上走了快三个月的熟人——戈麦斯。

“阿蛮?”戈麦斯瞪大了眼睛,“你怎么……”

从男厕所出来。

后面还跟着个简南。

满脸窘迫,耳根很红,眼神飘忽看起来像是被调戏过了的简南。

“哥。”一个男孩子的声音,也带着惊讶。

阿蛮感觉简南明显的怔住了。

“哥。”那个男孩子再叫了一声,缩在戈麦斯身后,露出了半颗脑袋。

戴着眼镜,祖传的高和瘦,五官看起来并不十分像,二十出头的样子。

很白。

眼神……

并没有看向简南,而是上上下下的打量着阿蛮,眼瞳黑漆漆的,让人十分不舒服。

简南有弟弟?

她记得简南那十几双筷子调羹里面,并没有弟弟这个选项。

“你……弟弟?”阿蛮轻声问。

“唔。”已经全然没有刚才轻松样子的简南很轻的应了一声,伸手抓住了阿蛮的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