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浩然之气章解(第3/5页)

第一,如“持其志无暴其气”为孟子,得不动心的方法,则不但与下文所说“配义与道”的方法重复,且此二方法亦大不相合告子得不动心的方法为强制其心,使之不动。朱子《集注》说:告子的不动心,是“冥然无觉,悍然不顾”,是矣。然若专就“不得于言”等十六字说,似尚不能见其强制之迹。如“持其志无暴其气”,为告子的话,则告子得不动心的方法,为“持志”。持字,将把持强制之意,尽行表出。朱子《语录》云:问:伊川论持其志,曰:“只这个也是私。然学者不恁地不得。”先生曰:“此亦似涉于人为。”然程子之意,恐人走作,故又救之曰:“学者不恁地不得。”(《语类》卷五十二)“持志”是一种把持强制的工夫。所以是“自私”,是“涉于人为”。说孟子以这种工夫,得不动心,朱子伊川似亦觉有未安,但因滞于文义,故又只得说:“学者不恁地不得。”

第二,《孟子》原文此段下,是公孙丑问:“敢问夫子恶乎长?”此一问亦可证明:上文所谓“持志”,是告子的话。如照《集注》,则孟子已将全副本领说完,公孙丑又何必再问?惟上文所说,都是别人的得不动心的方法,所以公孙丑有此问,而孟子亦答:“我知言,吾善养我浩然之气。”此下方是孟子自述所以不动心的正文。

由此诸方面看,我们可以断定,此段俱为孟子述告子得不动心的方法的话。“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气”,“持其志,无暴其气”,为孟子直引告子的话。“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可。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可”,为孟子于叙述告子的话时,所夹入批评之辞。“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及“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今夫蹶者趋者,是气也,而反动其心。”是孟子代告子解释之辞。此段述告子得不动心的方法,其方法为“持志”。

“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气”者,朱子说:“告子于言有所未达,则当舍置其言,而不必反求其理于心。于心有所不安,则当强持其心,而不必更求其助于气。”此解似得之。但如以“持志”为告子得不动心的方法,则“强持其心”四字,即更有着落。孟施舍、北宫黝以“守气”得不动心。是其不动心,得助于气也。告子则不求助于气,而但强制其心,使之不动。其强制的方法为“持志”。小说中常说:某人“把心一横,将生死置于度外”。“把心一横”即持志也。“将生死置于度外”,即不动心也。如兵在战场,其为“一股劲”所鼓舞,而志危险者,即如孟施舍等之“守气”也。其明知危险,而“把心一横,将生死置于度外”者,即如告子之“持志”也。孟子本不赞成孟施舍等之专以“守气”得不动心,故对告子之“勿求于气”,亦称之曰可。朱子说:“凡曰可者,亦仅可而有所未尽之辞。”

康有为说:他的思想,于三十岁前,即已固定,以后不能进亦不求进。胡适之先生说:曾见一经济学家,自言不愿往苏联。因恐一去,则对于其自己的学说底信念,发生动摇。此即是“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之类。凡所谓顽固者流,对于新学说,新思想,深闭固拒,亦是此类。孟子以此为不可。盖孟子的不动心,乃自集义及知言得来,下文可见。知言即“诐辞知其所蔽”等。孟子以为,即使错误底言,亦须知其错在何处。若不能如此,而只“把心一横”,一切不理,固然是亦可以不动心。但其不动心,“殆亦冥然无觉,悍然不顾而已尔”。(朱子《集注》语)

孟子又替告子解释,何以不求助于气,而即能强制其心。因为照告子的说法,志是“气之帅”,气是“体之充”。所以说气是“体之充”者,大概因为如北宫黝等所守之气,可以鼓舞人的精神,使之勇往直前,好像把人的身体,充实起来。我们现在谓,与人以鼓励为与之“打气”。垂头丧气底人,我们谓之为“泄气”。大概亦是同样底比喻。志为气之帅,所以志之所至,气亦随之,即所谓“志至焉,气次焉”。所以告子主张“持志”。所以他说:“持其志,无暴其气。”赵岐注说:“暴,乱也。”“持其志,无暴其气”,正与“不得与心,勿求与气”,有相似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