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类历史上的战争(第7/32页)
上校是“团”的领导,下属几个“连”;经验证明,“连”这个单位太小,在战场上不能独当一面,社会地位高的人也不屑当连级指挥官,除非是皇家禁卫连。大多数欧洲国家军队中的团级上校指挥的是自家的军队,和进入18世纪很久后仍然与新兴的皇家军队共存的雇佣军的首领一样。皇家从国库给拥有自家军队的团长拨出一笔一次性的款项,由他们随意用这笔钱来给士兵发饷或买制服,团还经常靠出售上尉和中尉这些下属军官的职位来增加收入;直到1871年,英国军队中还流行“买”军衔的做法。
封建时代晚期和宗教战争期间,雇佣军只要钱一用光,通常就解散各奔前程(除非像在意大利的几个城邦所发生的那样,被雇的人控制了政府)。新生的团却很快形成了与雇佣军截然不同的一个特点:它们成为皇家——后来是国家——的永久性机制,通常在省级城市建立固定的司令部,从周围地区招募兵员,军官则来自彼此关系密切的几个贵族家族组成的小圈子。1792年,克劳塞维茨年方11岁就参了军,他加入的普鲁士第34步兵团就是这样的一个团。它创立于1720年,驻扎在离柏林40英里处勃兰登堡的新鲁平镇;上校是皇族的一位亲王,军官来自普鲁士小贵族;士兵则募自社会上最穷苦的人,没有服役期限。士兵都带着家眷,再加上他们在过去的战斗中负伤致残的战友,占了镇上人口的一大半。
100年后,这样的营镇遍布全欧洲,有的镇里驻扎着好几个团。那些部队中最坏的就像安娜·卡列尼娜的情人渥伦斯基所属的团。在托尔斯泰笔下,那是花花公子的俱乐部,军官既懒惰涣散又趾高气扬,关心自己的坐骑甚于关心士兵。但是,它们中间最好的成了“国家的学校”,鼓励军人培养自制力和强健的体魄,并教他们熟练掌握读、写和算术。克劳塞维茨所属的团是这种最好的部队的先驱。团长建起了团属学校,教育年轻军官,教士兵学习读写,还教他们的妻子纺纱和织造花边。
上校们对自己部队的“育人”活动深为自豪,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使他们的部队成为改善社会的典范,而改善社会是启蒙时代的人所深深向往的目标。虽然士兵实际上是奴隶,除非开小差,否则就相当于被监禁在兵营所在的镇子里寸步难行,但是他们作为一个集体构成了至为壮观的景象。与居住在乡间的粗野村民比起来,他们似乎属于另一个物种;长期的军旅生涯也使他们习惯了军营的生活方式。对普鲁士老兵的凄惨状况多有描述,他们年老体弱,已不能再上战场,但部队开拔去打仗时,他们还是一瘸一拐地跟在队伍后面,因为他们除了当兵,别无所长。使用操练手册和鞭子训练出这些士兵的上校们也许从心底相信,自己是促进社会美德的力量。然而,如果他们真的这么想,那是在自欺欺人,原因看起来像是一个悖论——团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太成功了。当初成立团是为了把社会上的捣乱分子与社会隔离开来,以保护社会,尽管这个初衷后来被遗忘了。后来,团发展到完全与社会隔绝,自己建立了完全不同的一套规则、程式和纪律。
对于普鲁士军队社会职能的缺失,年轻的克劳塞维茨本来不会操心,但普鲁士因此在战争中遭到惨败。克劳塞维茨参军不到一年,就投入了对法作战;法国士兵作战的动机和克劳塞维茨指挥下的前农奴的动机完全不同。法国大革命军队的士兵都经过密集的宣传动员,相信人人平等,大家都是法兰西共和国的公民,所有公民都有义务拿起武器保家卫国。他们对仍保留着君主制的欧洲国家作战,因为他们要把所有地方的贵族社会全部推翻。他们不仅要保卫国内的大革命成果,而且还要在人民仍然遭受奴役的地方播下解放的种子。法国革命军得胜的原因十分复杂,但无论原因如何,革命军都几乎是百战百胜,即使在共和国卫士波拿巴将军摇身一变成为拿破仑皇帝之后,他们仍然是一路告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