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南京!南京!新耶路撒冷!——太平天国“都城”的困惑(第22/22页)

至于烟酒,为贼最禁之物,吸洋烟谓之犯天条,杀无赦。水旱烟名曰黄烟,名酒曰潮水,有犯禁吸饮者,重则立决,轻亦枷杖。贼令虽严,然未能周察,故杀者自杀,而食者自食也。从来贼盗行为鲜不如是,且有甚者,诚无足怪,如张献忠手下健儿,每剖人腹,实以菽米喂马,谓可肥壮,狂寇恣肆,何事不可为。

若洪杨诸逆实山野鄙夫,陷贼冠裳之士,又安忍出而掳劫,操刀为割,不过随众饮食,待尽而已。其攫取烹调,类皆乡愚乞丐为之,宜其脔割失饪,诸堪齿冷。至于伪王虽有典厨诸役,亦皆沿其俗以治馔,孰肯竭技奉之?故诸伪王侯虽自负豪华厌足。其实被体皆优孟衣冠,充口则味同嚼蜡也。

注:被掳逃出者所说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