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与核威胁(第2/6页)
而且因果循环回生转世之原则支持职业遗传之种姓制度。“婆罗门”为教师,“刹帝利”为战士,“吠舍”为商人及地主,“首陀罗”为农奴。这四级区分,统称为“华纳”(varna),意为颜色。专家考订:公元前始分种姓时以肤色作主,白皙为上,黝黑为下。今日此种区分大致已与当初设计脱节,例如婆罗门有同贵族,而印度人注重饮食,凡食物必由同种姓或较高种姓之人手处理,以致今日多数之婆罗门任作厨师。各地地主,也多刹帝利。他们在中世纪战胜既攻,久之则拥有村庄内之土地。甘地(Gandhi)一姓在近代印度史内煊赫(不过圣雄甘地与尼赫鲁之女甘地夫人并无亲属关系),甘地一词在印度语中则为“杂货店主”,所以应属吠舍。
自中世纪以来在印度村庄盛行者称“查支曼尼体系”(Jajmani system)。每一村庄必有一种姓,领有全境耕地,我们无妨视之为地主种姓,是为“查支曼”(Jajman)。又有多数带服务性质之种姓,称为“卡明”(kamin)。通常每一村庄,不可能少过于二十个,有的也出入村庄内外。他们婚嫁出自本种姓,职业遗传。浣衣之卡明,浣洗所有衣褥。理发业之卡明,男子理所有男子之发,女子亦为全村妇女洗头。地主种姓如有婚嫁,制陶之卡明供应全部坛罐盆碟,均待收成时一次付值,通常为一人或数人所能肩挑之谷物。每一村镇均有其五人委员会(panchayat)管理。每一带服务性质之种姓亦各有其五人委员会代表共同利益,也仲裁各项纠纷。上述安排除稍有减损之外(如新式剃刀出现,即使理发之卡明失去凭借),仍残存于印度北部。
各种姓之下尚有“贱民”(untouchables),包括皮革匠以至扫街者。因为他们削割动物之皮,清除沟渠秽臭,其他种姓回避,以免在热带气候染疫,积之遂成贱民。他们之中亦分等级。二次世界大战中,中国伙夫偷懒,常招引附近贱民为之任杂役而酬之以残余食物。我曾服役军中,所以在人身上已彻底被污染。
历史学家认为种姓因地缘政治而产生。印度之次大陆(subcontinent)南部濒大海,北方之人字区域亦为高山丛林掩盖。惟独西北角有狭道数处为历来外间民族入侵之处,历史上却无由此向外扩展事例。于是次大陆有如布囊,长期囊括各种民族。印度亦无中国长期间胡汉通婚习惯。社会上处置新来民族办法为令之经济上构成职业团体。又在印度教诸神各有等级高低的沿革之下,令之崇拜某种神灵,亦无须政府干预。
读者如询及印度友人彼等多谓种姓制度业已废除,五人委员会亦不存在。此种说法只有片面之真实性。种姓制度为印度自古以来村庄内之基本组织,不能以一纸文书罢革。只有在组织军队、开设学校、兴建工厂、增进交通的声势下逐渐侵蚀其旧组织。而今日新型经济不能整个收拾旧社会。(要是能时整个印度必已改观,而且影响全世界。)所以不仅查支曼尼体系不能尽除,五人委员会仍具力量。距今只十年《纽约时报周刊》即载一近事,有高级种姓女子与贱民男子私奔,被擒获由五人委员会判死刑。又印度法律禁止童婚而实际孩童十岁或不及十岁联姻仍常有。印度友人亦非有意欺骗。大概他们也像我们自己半个世纪以前一样,只醉心于外间世界,对本土内部反不闻问。
况且坚实不移的印度教徒尚视种姓制度为理想安排。神有等级,为不同之人模仿的标本。人也有高低,因之各人进德修业为来生转世进步升迁之准备。种姓即为此而设,正如学校之有班级。骤视为不平等,倘使人人经此生死轮回,则为合理也算平等。
历史上反对种姓的力量出自两方面:佛教可算印度教内提出改革的一种运动。但是在印度长期缺乏统一的过程中,种姓赋予基层的社会以凝聚力。佛教徒反对,却提不出代替之方案。所以以后佛教盛行于东亚各国,反不能于本土立足,另一种外在的力量反对种姓即为伊斯兰教。当12世纪伊斯兰教徒侵入印度时,伊斯兰信徒已具有坚强的政治军事传统与不可妥协的一神论。印度教不能使之同化,相反的伊斯兰教吸引不少印度教徒,尤以低级种姓易被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