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的记述明显有技术上的错误。在苏州府和松江府,交纳20000石税粮要有土地是70000亩,而不是700万亩。这似乎是张居正用错了顷(100亩)和亩。这一错误已经被《皇明经世文编》的编者注意,王方中在《明清社会经济形态研究》一书的132页也注意到这件事。但傅衣凌却没有注意到这一问题,可参见《明清农村社会经济》页82。
[3]依《明实录》等资料,这次加派时间应为万历四十六年九月,当为1618年。——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