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2.不列颠秘史(第4/45页)
他,托马斯(也叫托莫斯,或托马索,或托梅斯)•克伦威尔,把过去的自己收进他现在的身体内,慢慢挪到他刚才所站之处。他一个人的影子在墙上移动,犹如一位不确定是否受欢迎的客人。哪一个托马斯意识到了变故即将发生?有时候,一段往事会突然浮现在你的面前。你退让,你躲闪,你跑开;否则,不等意志的干预,过去就会抓住你的手让你马上行动。假设你手里有把刀子呢?杀人就是这样发生的。
他说了句什么,红衣主教也说了句什么。两个人都停住。两个句子不知所终。红衣主教坐在自己的椅子里。他在他面前迟疑片刻;也坐了下来。红衣主教说,“我真的很想听听伦敦的那些传闻。可我不打算用武力逼你说出来。”
红衣主教垂着头,蹙眉望着桌上的文件;他拖延着,捱过那艰难的一刻,重新开口时,他的语气平静而轻松,就像晚饭后在讲些趣闻轶事。“我小时候,我父亲有位朋友——其实是顾客——他的脸膛很红。”他碰了一下自己的衣袖,解释着,“跟这个……一样红。他叫瑞威尔,麦尔斯•瑞威尔。”他的手滑到一旁停住,手掌朝下搁在发暗的缎子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以为……尽管我敢说他是个诚实的市民,喜欢喝点儿莱茵白葡萄酒……我总是以为他喝人血。我不知道……我猜可能是由于从我的保姆那儿听到的什么故事,也可能是从别的哪个傻孩子那儿听到的……后来,我父亲的学徒都知道了——只是因为我很蠢,又哭又闹的——他们常常大喊,‘瑞威尔来喝血了,快跑,托马斯•沃尔西……’我总是撒腿就跑,像被恶魔追赶似的。一气跑到集市的另一头。我都纳闷自己居然没有被货车撞倒。我总是狂奔,从不回头。即使到了今天,”他说——他从桌上拿起一枚火漆印章,翻过来,翻过去,又放下——“即使到了今天,每当看到金发、红脸膛的人……比如说,萨福克公爵……我都很想哭一场。”他顿了片刻,视线也停止不动。“所以,托马斯……一位教士难道只要是一起身,你就认为他是来喝你的血吗?”他再一次拿起印章,在手里转动着;他移开目光,开始玩起文字游戏。“主教会让你紧张吗?教区执事会让你惶恐吗?执事会让你不安吗?”
他说,“那个词怎么说?我不知道它的英文……estoc[1]……”
也许英文中没有这个词: 那种短刃刀,近身时可以插进别人的肋骨。红衣主教说,“哦,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大约二十年前。他吸取了教训,深深地吸取了教训。夜晚,寒冰,欧洲的宁静的心脏: 一座树林,湖面在一片冬天的星辰下泛着银光;一个房间,炉火在闪烁,一个身影在墙上悄悄移动。他没有看到他的杀手,但看到他的影子在移动。
“不过……”红衣主教说。“我已经有四十年没有见到瑞威尔先生了。我想,他应该早就死了。你那位呢?”他迟疑着。“也早就死了吗?”
这是能够想到的最为巧妙的方式,来问别人是否杀了人。
“我想,下地狱了。如果大人愿意的话。”
沃尔西听到这里笑了;倒不是因为提到了地狱,而是因为证实了他的大致判断。“这么说,谁要是攻击年轻的克伦威尔,就直接下火坑了?”
“您如果见过他就知道了,大人。他太脏了,不能进炼狱。我们也听说,绵羊的血很有作用,可我怀疑能否将那家伙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