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边荒侠影(第3/9页)
曹老爹吓了一跳,急忙奔过来,却发现小曹操正于书案之前,正襟危坐,手执圣贤之书,高声吟哦:“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爹,找我有啥事?”
曹老爹急道:“儿子,你叔说你刚才抽羊角疯了……”
曹操眨着一双纯真的大眼睛:“没有啊,我好端端的在读书,为啥要抽羊角疯呢?”
“这个……”曹老爹困惑了,“儿子,你既然没抽疯,那你叔他为什么要这么说?”
小曹操落下泪来:“爹,孩儿知道自己不讨叔叔喜欢,所以叔叔想除掉孩儿,这都怪孩儿太小,不懂事。以后孩儿一定小心翼翼,讨叔叔欢心,不让爹为难……”
“我为难什么?”曹老爹心里气不打一处来,一甩手走了。未过多久,曹大叔又跑来告小曹操的状:“大哥,大哥,你还不快点过去看看,你儿子又干坏事了……”
曹老爹笑道:“弟弟,你是不是实在闲极无聊?当哥的跟你说句话:家和,万事兴啊,你说是不是?”
就这样,小曹操诡诈的摆脱了曹大叔对他的监护,从此他犹如脱缰的野马一般,自由的生长。
诈奸的小曹操,捉弄了他叔叔一道的这一年,刘备正式投胎,但尚未孵化成形。
五年的辰光过去了,这五年是小曹操最快乐的日子,是小刘备嗷嗷待哺的日子,却是国家公务人员董卓最难熬的日子。
京师居,大不易,洛阳为国家首都,不唯是物价昂贵,最要命是高官多,爵爷多。太多人的需要尊重,只有志愿工出身的董卓不需要尊重,这让他感觉很压抑。
这五年来,董卓没日没夜的给领导写信,表决心:派我上前线吧,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真的不想再在国都待下去了,这里整天花天酒地,歌舞升平,衣香鬓影,环佩叮咚。这种太平日子,不是人过的啊!我需要一个乱世,乱世才是我这种铁血军人的天堂……诸如此类。
公元167年,董卓36岁,他渴望的乱世,终于来临了。
【4.铁血军人的典范】
董卓36岁那年,终于迎来了他的黄金时代,西羌部族拒不臣服汉廷,发动了叛乱。董卓主动请命,终于以中郎将军司马的身份,奔赴了前线。
这个军司马,是个什么性质的职务呢?
军司马实际上是个闲职,通常用来安置被贬斥的官员,实际上不过是个参谋官,是没有任何实际权力的。寻常人等弄到这么个官职,等于是被打入冷宫,一辈子也甭想翻过身来。
可这个倒霉的职务于董卓而言,却无异于蛟龙得水,虎落群山。这是因为他和正常人不一样。正常人只是适应太平时日,遭逢乱世就悲摧了,而董卓少年游侠,太平盛世就意味着他的末日,只有乱世,才能够让他那冲突型的人格,获得一席用武之地。
董卓,是个典型的铁血军人。
所以军司马这个闲职落到了董卓手中,却是正合其用。他甫到战场,就率领着追随他得羌族勇士们,呐喊着冲上前去,直杀的西羌人士人头滚滚,心寒胆裂。
捷报传来,朝廷欣喜若狂,立即将董卓晋升为郎中,食禄三百石。这个职务,类似于一个营长,有着战前指挥权的。此外,朝廷厚赏,赏给了董卓一大笔奖金:九千匹绢。
董卓说:“这么多的绢,要是缝制成衣服的话,我一辈子也穿不完。可是我董卓舍身杀敌,又岂是为了这些?我只是……唉,把这九千匹绢,分给大家吧!”
董卓散金分绢,休恤士卒,嬴得了手下士兵的衷心爱戴。
把朝廷的赏赐全部分给士兵,这事,曹操没干过,刘备也没干过,只有侠肝义胆的董卓,才有可能干出来。徜如果董卓把他这种风格坚持下去的话,未来的天下,曹操刘备铁定是没戏的。而事实上,董卓的表现也越来越精彩,很快他又以一次非凡的军事行动,证明了他是东汉帝国军中的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