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劫难逃:张献忠(第13/37页)
一般来讲,搜集完物资之后,他们会纵火,把一座繁华的城市变成一片瓦砾——他们不想把死命攻下的城池完好地留给明军。
余瑞紫记载张军攻下庐州府舒城后,“进舒城掠人,予随行,见房屋烧尽,骸骨遍地,伤心惨目,潸然泪下。想吾乡亦如是也”。烧了城市之后,还掠走大批人口,充实自己的军队。
他记载,张献忠充实军队的办法是,“后回营,次日将前后所掳男女,各营唤出若干。八‘贼’在大门外亲点。先点男,分上中下三等,各处站立,各插一旗。女亦如之。随即配合上等男配上等女,中、下亦然。问有愿去家者,另立一边。少刻,一齐杀之”。
大抢大杀大破坏,这是张献忠部的一贯做法,也是他们恶名远扬的原因。在这次进四川前由湖广撤退时,他不甘心第一次占领了如此广大的地盘,无所收获。入蜀的队伍中,不仅满载着从湘赣两省收获的物资和财宝,还行走着十数万被强征入伍的湖广百姓。
《巴东县志》载:“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月,张献忠尽驱荆州民入蜀,男女扶携,鱼贯而进,越数月始毕。”
张献忠军逆江而上,两岸都是高山峻岭,山路崎岖险恶,队伍拉得很长。且所经地区,人烟稀少,“打粮”困难,队伍供应困难,一路不断有人饿死,当然,饿死的多数是被新驱入伍的“楚民”。
《巫山县志》记载了当时的惨状:
崇祯甲申春,“贼”张献忠尽驱楚民大举入川,所掳楚中男妇尽食麦苗草根,死者相枕借,大江舟络绎不绝,两月始尽。尸横遍野,江水皆臭,居民所遗无几。
底层文化缺什么
底层文化中的第一个缺失,就是人道精神的缺失。在正统文化中,“人命”起码从理论上,在表面上,是天地间最贵重的事物。“天地之间人为贵”“人命至重”“仁者爱人”等字眼,充斥儒家经典。
专制法律虽然残暴,但对人命还保持着形式上的尊重。比如,每年帝国所判的死刑,都要呈报给皇帝,由皇帝亲自校核审批,才能行刑。然而,在底层思维中,人命却是不甚值钱的东西。不但他人的生命不值得尊重,自己的生命似乎也不太值得珍惜。“头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那些专一杀人害命的人渣,如卖人肉包子的孙二娘,居然成了底层人民的英雄。他人的性命,在张献忠眼里,只分有用和无用两种。年轻身壮的,可以为自己冲锋陷阵或者当挑工、“人夫”,所以是有用的,可以留下。年老体弱的,对自己无用,所以一律杀掉。
当然,不杀也可以,因为杀人是一项费时费力的活儿。不过张献忠却乐此不疲,经常杀了一通后不过瘾,觉得杀得不够多,要“补杀”。《张献忠陷庐州纪》载,张献忠进庐州后,起先并未大杀。第二天在城楼上发现许多火药,“随报,八贼即动气,大嚷曰:‘这蛮子养不家(即养不熟),我厚待你,这火药就该说,并无一人提起。’遂令搬火药来营中,放火烧楼,又传令进城补放火、杀人、捉人,一人不许放走”。
虽然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绣花,不是做文章,而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但是在某些绿林英雄的性情深处,暴力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而且更是一种娱乐。
底层社会的英雄,那个为广大劳动人们衷心喜爱的李逵,他“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充当狱卒,“为他酒性不好,多人惧他。能使两把板斧,及会拳棍”,常常在社会上耍蛮使横,强抢强要,其行径颇有类于当今的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