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死亡名单:疯狂屠杀功臣的始末与细节(第8/16页)
所以在因胡惟庸案取消了丞相制之后,朱元璋又进行了一项重大军事体制改革。他于洪武十三年撤销了大都督府,改设左、右、中、前、后五军都督府,以分散中央军事机构的权力。他规定五军都督府管兵籍,但无调动军队之权,兵部掌军官升迁,但无直接指挥军队之权。
所谓“征伐则(皇帝)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明史》卷八九,《兵志》),“兵部有出兵之令,而无统兵之权,五军有统军之权,而无出兵之令,合之则呼吸相通,分之则犬牙相制”(《春明梦余录》)。
这样,既可防备将领擅调兵力发动叛乱,又使军权集中到皇帝手中。
诛杀胡惟庸,废除丞相,又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这些都是震动全国的重大举措,在执行过程中很容易出乱子。为了防止意外事变的发生,朱元璋不得不采取了上述对功臣的一系列安抚措施。
只有亲生儿子信得过
朱元璋做事,总是考虑得极为长远。事实上,早在开国之初,他就盘算过制衡武将的问题,并未雨绸缪,采取了一项重要措施。
虽然朱元璋十分重视地缘,但是和血缘比起来,这种重视就不值一提了。说实在的,天下诸人,他只信得过自己的亲生儿子们。
洪武三年,虽然二子不过十六岁,三子不过十五岁,四子不过十一岁,而最小的儿子刚刚一岁,他就先于大封功臣之前封诸子为王。他在诏书中说:
考诸古昔帝王,既有天下,子居嫡长者必正位储贰。若其众子,则皆分茅胙土,封以王爵,盖明长幼之分,固内外之势者。朕今有子十人。
前岁已立长子为皇太子。爰以今岁四月初七日,封第二子为秦王、第三子为晋王、第四子为燕王、第五子为吴王、第六子为楚王、第七子为齐王、第八子为潭王、第九子为赵王、第十子为鲁王、侄孙为靖江王,皆授以册宝,设置相傅官属。凡诸礼典,已有定制。于戏!众建藩辅,所以广盘石之安;大封土疆,所以眷亲支之厚。古今通谊,朕何敢私!
以诸子分驻天下要地,以“固内外之势”,“广盘石之安”,确保江山永在朱姓之手,是他在开国之前就画好的蓝图。他规定诸王的府第、服饰和军骑,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见了他们都要“伏而拜谒”。法定其亲兵护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明史》卷一百一十六,《诸王列传序》)。
特别是北方塞王,掌握的兵力更为雄厚。比如宁王所部“带甲八万,革车六千”,他们因此一个个实力雄厚,“连邑数十,城廓宫室亚于天子之都,优之以甲兵卫士之盛”。朱元璋对自己的孩子们无限信任,他规定,遇有战事,即使元勋宿将也要听藩王节制。
对于这种安排,稍有中国政治常识的人都会看出其不妥。因为强藩必然挑战中央集权,成为帝国长治久安之隐患,外藩之乱在中国历史上出现得实在太多了。平遥县训导叶伯巨的看法十分典型,洪武九年,他上书言事,指出朱元璋“分封太侈”:
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则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议者曰,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侈,岂有抗衡之理?臣窃以为不然。何不现于汉、晋之事乎?孝景,高帝之孙也,七国诸王,认为帝之同祖父兄弟子孙也,一削其地,则遽构兵西向。晋之诸王,皆武帝亲子孙也,易世之后,迭相攻伐,遂成刘、石之患。由此言之,分封逾制,祸患立生,援古证今,昭昭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