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建立制度:明朝百姓有了“户口本”(第4/12页)

  另外,还要另出一个男人随“正军”一起来到军队,他的任务是在军队屯田种地,打出粮食换钱,供给“正军”吃穿花用。虽然说名义上国家规定,“军户”家庭享受一定特殊政策,可以减免些赋役,但其实减得少之又少。

  因此明代“人耻为军”,正如“充军”这个词所揭示的,明代人一旦去参军,就如同当了犯人,“有如弃市”(《大学衍义补》)。军户之子,连娶老婆都困难,许多人四十岁了还结不了婚,大家都怕一旦嫁入“军户”,自己也就成了囚徒:“武陵多戍籍,民家虑与为婚姻,徭赋将累己,男女年至四十尚不婚。”(《明史》卷一五八,《黄宗载传》)因此人们千方百计想摆脱军籍身份。在大明王朝建立不久,就出现了大量军人逃亡潮。据《明史》兵志记载,到洪武三年,全国有记载的逃亡军人,就达四万七千九百余人。这是统治者绝对无法接受的,因为这样就无法维持国防力量。

  而黄册制度或者说户口制度,可以有效防止人们改变户籍。朱元璋建立黄册制度,要求全国每家每户,每十年一次,将自己的户口黄册报送到京师保存。全国山陬海隅每村每乡每个人的个人信息,都被国家机器所清楚掌握。这样官府如果怀疑你是“逃军”,就会要求你出示自己的户口黄册,和南京黄册库中的黄册进行对比。这一对比,就能发现你祖上是什么职业,让你逃无可逃。这就是所谓“惟据旧籍以查驳,庶欺隐者、改窜者始不能逃”(《后湖志》)。

  所以后来在弘治五年,南京户科给事中杨廉根据朱元璋的立法精神,这样说明黄册制度的重要性:

  惟祖宗旧例,藏民册后湖,法禁严重,不许诸人窥伺,其深谋远虑固非一端。至于今日各处远年之册无多,而军民各籍大势不敢紊乱者,诚惧册籍之独存于后湖也。

  也就是说,正是因为有黄册底本存放在南京,各地老百姓才没法买通官员,改换户口。用明清史学家韦庆远的说法,黄册就是全国百姓的“紧箍咒”、“捆仙索”,是足以致每家每户于死命的最后王牌。

  实行黄册制度的第二个目的,是防止百姓随便迁徙。朱元璋想把全国人民都变成植物,不但不许随便改变职业,也一辈子不许随便迁移。“如今士农工商都要各守本业,医生和算卦的只能在本乡活动,不得远游。”

  把人植物化只是朱元璋一个人美好的梦想。人毕竟是拥有双腿的动物,走亲访友,外出经商的权利实在无法剥夺。如果大明天下的百姓迫不得已想到外地办事怎么办?朱元璋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开“介绍信”。如果需要出门,请你到官府登记,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后给你开“介绍信”,或者叫“通行证”,用当时的话来讲,叫作“路引”。朱元璋规定,全国人民,凡出门百里之外,就必须办理通行证。到每村每镇,吃饭投宿,都要检查通行证。

  朱元璋教导人民:“各地百姓,遇到生人,要仔细检查他的通行证,看看他的穿着打扮,行动做派是不是和通行证上写的职业相同。”如果不带通行证出门,要受到严惩:“凡没有通行证私自出门者,打八十棍。经过关口不走正门,过河不由法定渡口而过的,打九十棍,偷越国境的,处绞刑。”

  如果某地发生灾荒,人们跑到外地要饭谋生,即使成功偷越了关卡,也会在造黄册时被发现,“所在有司,必须穷究所逃去处,移文勾取赴官,依律问罪”(《明会典》卷二十,黄册)。

  也就是说“地方有关部门必然穷究你逃到何处,行文到那里,令当地官府捉拿你回原籍,依大明律问你的罪”。官府会要求你报出自己的户口信息,和本地直至南京黄册库中的信息进行核对,这样,你想谎报户口,随便到其他地方落户的企图就落空了,都要被押送回原籍,继续入黄册。人本来是土地的主人,但是朱元璋却使土地成为农民的主人。全国农民都变成土地的附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