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国家富强背后的进化论(第11/16页)

果然,到了清末民初,杨朱式的利己主义浮出了水面,借权利意识和个人主义的出现而转为正统。近代的个人主义,以自然权利为中心诉求,同时强调个人的道德自主性,强调个人的权利与公共责任平衡。而杨朱式的利己主义,则以自我为中心,以物欲为目标,缺乏公共责任,是一种自利性的人生观念和人生态度。最早鼓吹杨朱之学的,是梁启超。早在1900年,梁启超在讨论“利己与爱他”时,便为杨朱翻案,他说:“昔中国杨朱以我立教,曰‘人人不拔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吾昔甚疑其言,甚恶其言,及观英、德诸国哲学大家之书,其所标名义与杨朱吻合者,不一而足”;“天下之道德法律,未有不自利己而立者也。”梁启超提出,今天不仅要提出墨翟之学以救中国,而且要发现杨朱之学亦可救中国。[59]梁启超对杨朱之学在态度上是充满矛盾的,一方面欲取杨学为近代的“个人”奠基,另一方面又不满其颓废的、消极的人生观。当民国初年个人主义在中国开始蔓延,梁任公惊呼:“今举中国皆杨也。……呜呼,杨学遂亡中国!杨学遂亡中国!”[60]与梁启超持同样看法的,还有严复,严复一方面肯定杨朱之学为我之学的合理性,“人皆自修而不治天下”,“为我”并非等于自私;另一方面又不满杨朱之学后来的蜕变,蜕变为“拔一毛以利天下不为”的自私自利。[61]梁启超、严复对杨朱之学的这种矛盾态度,表明他们心目中的自我,虽然以个人为本位,却是一个有公共担当的自我。

当早期的启蒙思想家借杨朱的传统鼓荡民族国家所需要的个人主义时,利己主义也借船出航。中国人很难区别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的区别所在,常常混为一物。于是传统的利己主义以个人权利、生存竞争这些新名词作为其正当性,在公共领域与日常生活之中大行其道,甚嚣尘上。杜亚泉对此有所描述:

欧美所以富强者,以其民各勤其事,各竞其业,能争权利于职务之内也。返观吾国,则乐事赴功之念,每不敌其希荣弋利之心。自物竞论输入以来,更引之以为重。利己主义,金钱主义,日益磅礴;而责在人先,利在人后之古训,转荡焉无存,革命以还,此风尤炽。……今者物竞之祸,遍于寰区,吾国人心,尤深陷溺,相攻相取而不相容,几有儳焉不可终日之势。[62]

杜亚泉非常清楚近代的个人主义与传统的利己主义之不同,个人主义有权利观念,更有服务意识,而利己主义则唯有追逐最大化的个人利益与快乐。晚清以来的生存竞争学说为利己主义的泛滥提供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现代理由。南橘北枳,岂不悲夫!

《中国与达尔文》的作者浦嘉珉指出:“达尔文主义的可怕之处在于它的似乎无可辩驳的论证,即我们生活在一个超乎道德和血腥的世界里,自我保存是其中的唯一道德。”[63]在古代中国,虽然上流社会有虚伪之士,下层社会有唯我之徒,但主流社会的礼治秩序尚能维持,赤裸裸的利己主义无法立足。晚清之后,风气大变,一股物欲、利己和功利之风逐渐吞食神州,成为主流,而原来以儒家士大夫为表率的优雅、正直、超脱的风气荡然无存。辜鸿铭认为,太平天国之后,以李鸿章为代表的中产阶级掌了权,中国从一个雍容华贵的国家变成了庸俗市侩的民族。民国之后,在袁世凯以及他的政敌把持下,“中国所有的那些低级、庸陋、粗俗、卑鄙和可耻的东西,现在都得到了充分的机会和充分的‘自由’,可以发展自己了。简而言之,庸俗将成为新中国的理想。更为糟糕的是,我们将不仅拥有中国自身的庸俗,还将拥有来自欧美的庸俗”。[64]这位文化怪杰的批评尽管偏激刺耳,但可以听得出他内心的愤怒与无奈,更可悲的是,他讲的统统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