髑髅的幽默(第2/4页)
这故事中老虎如何隔着一堵墙(也许只是抹了层泥的篱笆?)而下嘴的细节不必深究,只说那位髑髅的主人未免心手都太黑了些。何先生情急之下,不能相形度势,自属大意,但也许那髑髅本来半掩土中,一时也顾瞻不周,更何况髑髅那东西,倘不是专家,也难辨男女,总之,何先生是绝无故犯三大纪律之意的。如若小加惩戒,也就罢了,总不能附灵于暴虎,把人家下了蚕室吧。妇道人家而行此下九流的狠手,真使闺阁蒙羞,所以虽然“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主题并不错,可是“卿本佳人,奈何咬鸟”的评语总要还给这位女士的。
但无论如何,向着亡人髑髅“撒野”总是不对的,即使是在荒野中吧,规矩是不应该把它当成易拉罐之类的垃圾,而要当成人的遗体。倘若有人确实把那物件当作一个“人”,却又认为是一个可以随意欺侮的弱者,那这个人就活该要受到报复了。袁枚《子不语》卷一“骷髅报仇”与何参军故事相类,但主角是个恶人,便让人感觉大不相同了:
常熟人孙君寿,性狞恶,好慢神虐鬼。一日与人游山,腹胀如厕。荒野中哪里有厕所,便走入荒坟中隐蔽之处,偏巧见有一髑髅在侧,就取过来蹲踞其上,竟是把人家的嘴当成马桶了。完事之后,这汉子尚觉意犹未尽,便冲着髑髅戏谑道:“汝食佳乎?”不料髑髅张口道:“佳!”这汉的胆量原来也平常,此时拉起裤子便逃,而那髑髅竟如皮球一般滚着追来,直追到一座拱桥上,髑髅因为滚不上去,只好退回。但此汉的报应才刚刚开始。他回到家中,面如死灰,接着便得了一个怪病,每日屙了屎,便手取吞之,还自呼道:“汝食佳乎?”就这样吃完了屙,屙完了吃,真应了个“自食其果”。他一直折腾了三天,可是这个“三天”不是给这汉子的有期惩罚的界限,而是他的死期。
凡人总应该有些仁者之心,你尽可不信鬼神,但也不必特意侮辱。像这个恶汉,他的侮慢鬼神其实是平日欺压良善的延伸,正如混账统治者掘人坟墓、侮人先辈是他们专制百姓的延伸一样,这又不是一般的“不信邪”而已了。所以如果仅是自食其粪,还算是“治病救人”,但此汉已经恶贯满盈,死了也就死了吧。
但话说回来,即便是我们“不信邪”,也没有必要特意用侮辱鬼神来表现一番吧。真的勇士对敌人的尸骸都保持着尊重,那种砸牌位、推泥胎、掘古坟的革命,冲着湖山大骂“土偶欺山,妖骸祸水”,即使不是虚张胆识,总是有些以个人意志强加于别人的。(至于把泥胎推下神座,为的是自己坐上去,那虽然好像是另外一类事,但其实正是水到渠成的结果。)道理很简单,因为你伤害的不是那些你认作虚无的神鬼,而是那些虔信鬼神的信徒的心。就说这髑髅吧,你固然可以看作是天地间的废物,但对那髑髅主人的子孙来说,却绝不甘心作如是观的。即便是天字号的大浑蛋,总不会把自己祖宗的头颅当作尿壶吧,但他却把别人的祖宗充当了那玩意儿,此时他会觉得无所谓,甚至觉得很开心;推己及人,这行为总不能不说是缺德。
而这种缺德的结果,就难免让自己祖宗的头颅做了别人,甚至就是自己的尿壶。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四所记一条,可以称得上这种“白色幽默”的极致了:一个很有些二百五的小子,也是戏溺于髑髅之口,那髑髅气愤地大叫着,跳起有一人高。这浑小子吓得往家里跑,却没想到髑髅率着一群野鬼打上门来。双方讲起和解条件,才知道那被溺的髑髅竟是这二混子的高祖母!老太太悯念子孙,不再计较,但这事乡里皆知,一提这家,肯定会挂上“往他祖奶奶嘴里撒尿的张家”,不然也就不会被纪晓岚载入野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