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意大利领土扩充至自然边界(第3/9页)
行省之组织 财产 自治权
在大陆和海洋领地上最高行政权的不同,是两者在法律上的唯一分别。罗马用以组织其意大利范围内各依从社团的其他原则,也转用到意大利以外诸区。这些社团,一无例外的,在对外关系上,都失去独立性。至于内部关系上,则地区人民在其地区之外,此前都无权获得产业,甚至可能无婚姻权。可是另一方面——至少在西西里是如此——罗马却任许各城有联邦性组织(这含有些许危险),甚至任许西西里的一般议会及其无害的请愿权与控告权存在。在金融方面,若立即宣布各岛只能运用罗马货币,将是不合实际的办法;但似乎一开始罗马货币就取得了合法流通权,而贵重金属的造币权似乎也从西西里撤消[2]。另一方面,不仅西西里所有的地产原封未动(在这一世纪,由战争而据有意大利之外的土地权,仍是罗马还未想到的一个原则),而且西西里与萨丁尼亚的各社团均保留其内部行政权和一部分的自治权。所有各社团的民主制度无疑被搁置,而转入代表着贵族的议会之手;各社团——至少西西里的——则须应和罗马的调查,每五年做一次总调查。但这两种措施都是隶属于罗马元老院之统治的必然结果,“后者事实上不可能用希腊的ecclesiae(全民议会)”来统治,也不可能没有各依附社团的经济与军事资料来统治;在意大利各区域,也有同样的措施。
什一税与关税 免税的社团
然而,海外诸社团跟意大利诸社团在权利上固然有此基本的平等,另一面却又有一个明显的分别——不错,这分别只是“事实上的”,然而,其后果却非常重要。海外社团不对罗马的陆军或舰队提供固定的兵源[3];他们失去了武装权——只有在罗马军事行政官召令之下,要他们为防卫他们自己的家乡时,始可从军,而罗马政府则有派遣意大利军至各岛的自由。西西里以税捐代替兵役:田产的十分之一,西西里港口一切进出口货物总值的百分之五,归罗马所有。两种税捐都并非新创。波斯王和迦太基共和国所征收的税捐,实质上也是十分之一;希腊援东方先例,久来就与暴政或霸权并行,征收同值税捐。特别是西西里人,久来就向叙拉古或迦太基缴纳什一税,也久来就缴关税。西塞罗说,“我们接受西西里诸社团加入我们的被保护者之行列,其立场为,他们继续生活在他们以前生活的法规之下,以他们以前服从他们的统治者的态度服从罗马社团。”这一点是不可忽视的,但让不公道之事继续存在,即是行不公道。我们姑不从属民立场来说——因为他们只不过换了新的统治者——而从新的统治者立场来说,这是有重大影响的;因为罗马放弃了它原先明智与大度的政治原则,这就是,罗马只当接受属民的军事援助,而永不以金钱的补偿来替代;跟这个原则的放弃相比,所有其他一切减税或纳税方法的改变,都变得无关紧要了。无疑,减免确实是有的。墨西拿就获准直接加入togati[4]联邦,如意大利境内的希腊城市一般,向罗马舰队提供兵源。其他一些城镇也受到特别的待遇,虽不能加入意大利的军事联盟,却不但免除贡奉与什一税,而且有其他优厚条件。这样的城镇有塞杰斯塔与哈利塞,它们是迦太基的西西里城镇中最早加入罗马联盟的;有森杜瑞帕,这是该岛东部的内陆镇,受命监视其邻界的叙拉古领土[5];有北岸的哈莱萨,这是第一个加入罗马人行列的自由希腊镇;最重要的还有巴勒莫,以前是迦太基人在西西里的首府,此后则注定要成为罗马人的了。如此,罗马人将他们古老的政治规则用于西西里,即将依附社团小心地分为等级,各有不同权利;但萨丁尼亚与西西里的社团,就整体看来,所处的不是依附的盟邦地位,而是缴纳贡奉的属民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