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罗马与迦太基的西西里之战(第12/12页)

然而,还有另外的缺陷更难克服,因为务必先更改法制。元老院由于相争派别的势力时有消长,会将战争从这一种方式突如其来地跃向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会下达令人不可置信的错误命令,如从克鲁佩亚撤军,如好几次缩减舰队;某一年将军会围攻西西里的城镇,下一年他的继任者却不但不促使这些城镇投降,却去劫掠非洲海岸,或冒险发动一次海战;而最高指挥权由于法制的规定,须年年易手——这些怪现象若想消除,就必须变更国宪,而这却比建造舰队更难,然而法制的保存却无从与这类战争相配合。更明显的是,不论元老院还是诸将军,都无法立即适应这新的战争。雷古卢斯之役是个例子,说明他们何等固执于一个观念,即战术的优越足以决定一切。命运把胜利投入怀中的将军并不多;公元前256年,他站的位置正是五十年以后西庇阿站的,只不过西庇阿没有汉尼拔和精兵为敌。然而元老院却在证明了罗马人战术上的优越以后,撤退了他半数的人马;那将军本身,也在盲信自己的优越之下,留在原处,在战略上已处于败地,而在敌军挑战的时候也不择而战,在战术上又遭惨败。这是极令人瞩目的例子,因为雷古卢斯是能干而有经验的将军。他们曾用这乡巴佬的方式打赢了伊特鲁里亚和撒姆尼,然而在突尼斯平原,让他们失败的也正是这种方式。“每个公民都适于做将军”,这个原则在其本来的范限之内本是不错的,但现在不实用了;新的战争形态需要具有军事训练、具有军事眼光的将军充任,而一般的自由民却不是个个都有这些专长的。人员的安排更糟:他们只把舰队的主要指挥权作为陆军指挥权的附属品,而凡是碰巧当罗马行政首长的人,则不但当了陆军的将军,而且当了舰队司令。罗马人在这场大战中所遭受的最大灾难不是出于风暴,更不是出于迦太基人,而是出于它自己的公民——舰队司令的愚妄恣肆。

罗马终于获胜了。然而,它默允了原先本不拟默允的许多条件;罗马的公民大会又极力反对初拟的条款;这些在在说明这次胜利与和平是何等的暂时性,又何等的表面性;若说罗马是胜利者,则它的胜利有许多方面的负欠,无疑,一部分负欠于诸神的恩宠,一部分负欠于公民的爱国热情,但负欠更大的,则是敌人战争行为的错误——其错误之惊人程度,甚至大于罗马本身。


[1] 马默泰因兹人获允加入罗马联邦,其地位完全比同于意大利诸社团,有供应船只之义务,而从硬币上显示,他们无制造银币之特权。

[2] 汉诺、汉尼拔等名字为迦太基人常用者。

[3] 有人说迦太基的得救主要得力于赞提帕斯,这恐系言过其实。迦太基军官理当知道非洲轻骑兵适于平原作战,而不适于山丘与森林,不待外国人教导。又有言赞提帕斯于战争胜利后为迦太基人处死,此亦虚构;他自动告辞,或许至埃及服务。

[4] 雷古卢斯最后的遭遇究竟如何,我们无从得知;甚至他派往罗马的使节团——有的说是罗马纪元503年,有的说是513年——都无法证实。后来的罗马人把他说成英雄,作为学校教育的资料,乃是对史实不负责任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