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非黑非白的区域(第4/9页)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就任兵部侍郎之后不久,也陷入贪污的泥淖,不可自拔。他只用了短短的一年时间,就贪污了四万两之多。反贪急先锋也沦为朝廷的大贪污犯。

像广兴这样的官场中人,他们身陷官场就如同在竞争性的市场上,他们追求的是利润平均化。他们的投入资本也很大,包括个人声望、社会关系、生命安全。这种追求利润的行为像水波一样,一圈一圈地荡漾开去。打秋风、请客吃饭、表礼水礼、程仪、炭敬、冰敬、别敬、三节两寿等等,都是官家权力运行规则下的利益分配机制。如果他们不遵守这种游戏的玩法又会怎样呢?那就会被官僚集团视为不懂规矩的古怪官员。

这种贪污之风愈演愈烈,从乾隆晚期开始有些地方就出现了“财政亏空”,即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敷支出,不得不负债经营。到了嘉庆年间,这已经成了各地的普遍现象,几乎每省每县,都出现了财政亏空。为了维持政府机构的运转,为了保证官员的开支,各地政府不得不四处借债,有的甚至向地下钱庄借高利贷。

政府借高利贷运转这是很危险的,搞不好就会被民间资本绑架。

嘉庆年间,各地还不约而同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大量“编外衙役”或者说“编外警察”充斥基层。各县级部门借口人力不足,大量招聘“临时衙役”,不占编制,不开工资,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处处设卡,到处收费,以弥补地方财政经费的不足。

这样一帮临时工的数量,往往会超过那些正式编制人员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比如直隶省正定县,“编外衙役”就多达九百多名,而浙江省的仁和、钱塘等县,更多达一千五六百人。这帮人的工作职责就是横行乡里,巧立名目,一遍遍向农民收取各项税费,如果谁不交,就关入私牢,严刑拷打。他们在城市里勒索小商小贩,经常闹出人命案子,有时候打官司甚至能够打到皇帝面前。

从嘉庆七年到嘉庆十年,朝廷几乎每个月都有重要的人事调整。全国的省部级高官,都被轮换了个遍。大大小小的贪官,又查出了几十个。可是腐败的势头,仍然没有丝毫减弱。各地基层政府的财政亏空,仍然越来越多。

很显然,这种运动式的惩贪,到了嘉庆时期已经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就连耐心极好的嘉庆皇帝也渐渐陷入焦躁不安中。上谕中开始出现连篇累牍的斥责、抱怨甚至痛骂。这个庞大的官僚体系已经结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利益共同体,扯不断,咬不开。他自认为已经使用了非常凌厉的手段和措施,但是经过“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官僚体系的层层减震,传递到基层,竟然已经如同抚摸般温柔。

原因之一,侥幸心理弥漫官场。晚清官场之所以前腐后继,是官员的侥幸心理在其中作祟。因为与腐败官员的总数相比,落网者所占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腐败收益实在太高,而腐败的风险性又实在太低。两相比较,官员宁愿选择名利双收的阳关道。

原因之二,腐败成了晚清官僚体系的常态,贪污成为官员的主要生活来源。官员的乌纱帽是上级官员派发的,如果上级都能帮助其说好话,官员升迁的可能性就会大许多。同级官僚或者下属虽然不能直接派发乌纱帽,但如果吏部派人下来调查,同级官僚或者下属十个人有八个人说这个官员不称职,那么其升迁几率也会大打折扣。对于封建官场的官员们来说,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利益亲疏的排序:排在第一位的是自己的上级领导,排在第二位的是同级僚属。如果官员不贪污,则无法打点上司,也没办法交好同级官僚。话又说回来,如果官员的乌纱帽都是捏在老百姓的手中,那么官员的利害计算就会发生根本性地转变。归根究底,导致官员腐败的核心在于朝廷官员们在使用公权力的过程中打破了“公域”与“私域”之间的界限。官员如果在私人领域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那么有可能导致公共福利的增加;换言之,如果将这种行为放在公共领域中,那么结果将会朝着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方向发展。作为晚清公权力的代理人,那些官员们手中的权力完全成为其表达并实现个人价值的手段,这样一来,百姓的公共利益根本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