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七分政治”的具体实施(第11/13页)
[82] 《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1册,台北,“国史馆”,2004,第282~283页。
[83] 《党政委员会组织成立呈报中央文(1931年7月13日)》,蒋中正文物档案002060500009012。
[84] 《蒋委员长告江西各县离乡避匪之贤良士民书(1933年9月22日)》,《军政旬刊》第2期,1933年10月30日。
[85] 戴岳:《对于剿匪清乡的一点贡献》,转见冰澈《对于白军“剿共”的研究》,“附录”,第11页。
[86] 何应钦:《剿共须知》,转见冰澈《对于白军“剿共”的研究》,附录,第32页。
[87] 郭汝栋:《国民革命军第廿军剿匪部队注意事项》,转见冰澈《对于白军“剿共”的研究》,“附录”,第81页。
[88] 戴岳:《对于剿匪清乡的一点贡献》,转见冰澈《对于白军“剿共”的研究》,“附录”,第19页。
[89] 柳维垣:《剿匪实验见解录》,转见冰澈《对于白军“剿共”的研究》,“附录”,第41页。
[90] 张启龙:《湘赣苏区的革命斗争》,《湘赣革命根据地》(下),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1,第863页。
[91] 戴岳:《对于剿匪清乡的一点贡献》,转见冰澈《对于白军“剿共”的研究》,“附录”,第11~12、20页。
[92] 《为剿匪军事行动之后须继之以政治设施财政支援事致汪兆铭院长电(1933年8月21日)》,《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37卷,第86页。
[93] 《蒋中正指示政治工作须深入匪区(1933年10月27日)》,蒋中正文物档案002010200096040。
[94] 蒋介石:《革命成败的机势和建设工作的方法》,《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1卷,第606~607页。
[95] 《电杨永泰令各省政府主管严加监督乡绅言行(1933年4月6日)》,蒋中正文物档案002010200081020。
[96] 蒋介石:《推进剿匪区域政治工作的要点》,《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1卷,第239页。
[97]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惩治土豪劣绅条例》,《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处理剿匪省份政治工作报告》,第十章,南昌行营编印,1934,第2页。
[98] 《党政处报告关于清乡善后整训团队编查保甲户口等事项工作报告表》,《西路军公报》第12期,1934年6月15日,报告类第6页。
[99] 湖北省民政厅:《湖北县政概况》,台北,文海出版社,1976,第912页。
[100] 《剿匪军整顿军纪办法大纲》,《西路军公报》第9期,1934年3月15日。
[101] 《蒋中正指示政治工作须深入匪区(1933年10月27日)》,蒋中正文物档案002010200096040。
[102] 陈诚:《要认识领袖树立革命的中心力量》,《汗血月刊》第1卷第4期,1934年4月20日。
[103] 欧阳明:《匪区民众心理之分析与挽救》,《汗血月刊》第1卷第2、3期合刊,1934年2月20日。
[104] 《剿匪区内招抚投诚赤匪暂行办法》,《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处理剿匪省份政治工作报告》,第十三章,第5页。
[105] 欧阳明:《匪区民众心理之分析与挽救》,《汗血月刊》第1卷第2、3期合刊,1934年2月20日。
[106] 蒋介石:《军队政治工作方法的改善》,《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0卷,第576页。
[107] 蒋介石:《电汪院长叶秘书长为解决土地问题详陈分配及整理意见以供参考》,《军政旬刊》第8期,1933年12月30日。
[108] 《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训令》,《西路军公报》第2期,1933年11月。
[109] 《蒋中正电示周浑元处理占领地方谷物收获与地方人民所欠债务(1933年10月4日)》,蒋中正文物档案002010200095017。
[110] 蒋介石:《清剿匪共与修明政治之道》,《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0卷,第623页。